标签:
杂谈 |
近日,人民网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发表评论称,纽约人集体闯红灯现象也非常普遍。这篇名为《“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的文章指出,美国行人我行我素,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
这篇文章最明显的问题是,作者通过在纽约一地的感受,再结合维基百科和此前部分新闻报道的内容,便给纽约当地人爱抢路扣上了“‘美国’式过马路”的帽子。实际上,对于欧美国家行人的道德素质的确不必过度神话,不仅在美国的纽约、芝加哥,连法国巴黎、英国伦敦的行人也会闯红灯。但这些“大都市病”的存在,显然不等于该国其余地区的行人也如此匆忙。难怪微博上不少人看到文章后便表示不满--“我在美国15个州开过车,美国人对路权相当尊重”、“本人在美国生活三个月,从未见过一次行人闯红灯”。
当然,反对者的举证也存在“自说自话”的因素。真正令人惊讶的是,即便在纽约这样一个“行人我行我素”的城市里,年均交通事故中却只有7%由行人负主要责任。不要说文章中说的那种“趁没有车时闯红灯”,就算行人故意闯了红灯,机动车也不敢争道抢行。在美国,斑马线上的行人是仅次于校车等特种车辆外路权最高者,正是由于美国交通法规和社会习俗中对行人路权的高度保护,才会导致行人敢于“乱穿马路”。
正如有论者言,“在一个行人至上的国家,红灯的意义是为了保证最低限度的车辆通行权,而不是绝对的对行人‘禁行’。”在纽约市政府网站上,“行人环境改善计划”赫然在列,平均每年都要有几项重大改进,不是提高步行安全性,就是缩短过马路距离,总之要为行人提供更多便利。一个细节是,纽约市的交通规则绝对禁止红灯方向的车辆右转弯,这一交通规则正是根据过街行人众多这一特点设立的。
反观“中国式过马路”,媒体和专家已经清晰指出,路权不足是中国行人闯红灯的重要因素。这显然与“美国式过马路”不同,纽约人是在“特权光环”照耀下我行我素,怎么能与忍受着远超90秒等待极限、避让着右转机动车而不得不“爆发”的中国行人相比呢?即便进行过马路的中外比较,背后折射出的也不是行人素质高下,而是路权分配优劣。
前一篇:“微博一哥”不过是场数字游戏
后一篇:救护车无人让道 从驾校开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