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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不能给民企泼脏水

(2012-12-02 19: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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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上个月,中石油销售公司向各地销售公司下发《小站承包经营指导意见》,将对年纯销量3000吨以下的加油站进行承包。然而,这项被中石油称为“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小岗村改革相似”的经营改革,却被指责是一场内部饕餮,不面向社会开放,有民企欲承包遭拒。

对于中石油这家公认的“资源型油企”而言,炼油业务的巨大亏损使其不得不将目光投向盈利良好的销售业务。但作为零售终端的后发者,中石油不仅在加油站的绝对数量上低于中石化,且手中握有大量的农村站、偏远郊区站。而经过此前承包经营的实验,中石油在河北省的208座小站平均日销量提高0.4吨,人均工资每月增加625元。可见,对承包者实施“三放权”已经初见成效,承包制把“大锅饭”变成经理人制度,的确是个双赢之举。

但这项原本注明“从内部或外部公开择优选聘承包经营者”的制度,却在当有民企表示欲承包时,被中石油高层解读为“承包工作不对外”,这也正是引发舆论质疑的关键点。

实际上,作为一家垄断型上市央企,中石油应当给予其股东和社会公众以利益回馈,这是不言自明的。但这不代表中石油的销售业务也必须要面向外部开放,作为企业,中石油有权自主决定其运营方式,即便其下属加油站完全内部分食,也不过是个看起来比较愚蠢的点子罢了。

而这对于那些遭拒民企而言,恐怕也是一种好事,因为中石油内部多位人士表示“如果部分被承包加油站效益好,不排除会被总公司收回来”。诚然,民营加油站生存不易,油源命脉被央企牢牢掌握,但和中石油如此合作可不是“分一杯羹”,恰恰是“与虎谋皮”,在交易双方力量严重不对等,市场机制和政策法规难以良好运行的时候,与其说是交易,更像是一种恩赐。

真正关键的是,当中石油负责人士在解释为何不面向民企时,提及的“坑蒙拐骗、让招牌蒙羞”等原因,不得不让人联想起此前重庆涪陵区政府的加油站改革,那个明确规定“加油站30年后被政府无偿收回”的制度,正是缘于地方政府认为民营加油站“三乱”。当政策制定者和资源垄断者都对民企有偏见之时,民企在这个行业还有多少容身之地?总之,不分蛋糕已很糟糕,阻挡别人做蛋糕就更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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