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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为什么不提倡非官方曝光公车私用照?

(2010-07-08 11:01:00)
标签:

公车

监督主体

腐败现象

政府形象

执政力

济南

杂谈

                       纪委为什么不提倡非官方曝光公车私用照?

 

一位山东济南的网友在街上拍了公务车、特别是涉嫌公车私用公务车的照片发到网上曝光。让很多网友佩服的是,他的网帖已经坚持更新了3个多月,陆续发了1000多张照片。他说自己已经拍了5000张。这位网友还建了Q Q群号召更多人参与。而山东济南一位纪委干部则表示鼓励网友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以及官方提供的网络渠道进行举报,理由是纪委网络没与外网联接(新民网7月7日消息)。

 

公车私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一个大问题,虽然公众反响强烈,有关部门也屡屡发出禁令,但无奈总是屡治屡犯,恶性循环,几成顽疾。许多地方以车补的形式试图根治这种现象,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却成为又一种腐败形式,成了既得利益者的又一次利益分配,空留下许多笑柄。那么,公车私用问题难道真是一种根治不了的顽疾吗?

 

笔者以为,回答当然应该是否定的。多年来,我们的有关部门虽然一直在对这一腐败现象进行着治理,但治理者与被治理者身份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做为公车私用问题存在的被治理主体便是政府部门,而治理者同样是政府部门,这样尴尬的机制下公车私用问题怎么会根治呢?让既得利益者去剔除自己享用的特权无异于挖他们的肉,他们会心甘吗?会有切实的效果吗?显然不会,所以这种治理只能是风声来时做样子,风声过后我如故,顶多找几个顶风者下事完事,是不会有什么真正的效果的。或者有人会说,我们有许多监督部门,如人大、政协、纪委、监察,让他们来进行治理不是能行吗?笔者以为这同样不可行,因为这些监督从实质上来说还是内部监督,抛开监督者人情关不说,仅就这些监督单位本身来说,他们也是公车私用的主体之一。让他们监督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的效果。

 

因此,要真想治理公车私用等腐败现象,还得真正打破监督主体的问题,让非受益群体做为监督主体,让普通的百姓做为监督主体,赋予他们一定的合法监督权,这样肯定会收到良好的效果。例如报道中所说的这位网友,通过到大街上拍可疑车辆来对公车私用现象进行监督,这就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法。公车私用大都并不隐蔽,许多情况就是明目张胆地在公众的眼皮底下,有许多公车私用者甚至由些有一种炫耀心理,根本就不怕百姓的知情,反而是很有优越感的。他们会用公车接送孩子、陪家人看病、下饭店、进娱乐场所、旅游……这引样的情况下,象这位网友这样进行街拍是比较容易的,能够掌握第一手的证据。我觉得我们的有关部门如果真是想根治公车私用的问题,就应该重视这些民间的证据,而不是什么用官方的渠道举报。举报不存在什么官方非官方的问题,如果你想去治理,你根本不会在乎什么渠道是官方还是非官方,你只在乎证据本身,而你说什么官方渠道,便是典型的官僚主义,甚至是对民间监督的一种气绝和漠视。

 

公车私用现象,其实是非受益群体都反对痛恨的,正如报道中所讲,这位网友拍照时有时候遇到危险会报警,警察也会说可以随时报警,他们会保护他。有些警察甚至私下里给他提出一些建议。由此可知公车私用现象其实是老鼠过街,不光普通群众反对,公务人员也反对,因为这种现象不仅只是一种腐败现象,也是一种特权思想和行为的做威做福,是不得人心的。

 

因此,笔者以为,这位网友的行为应该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政府部门也应该予以支持,有关部门甚至应该接受这些好的行为,在相关网站上开辟公车私用的曝光版块专门登这样的照片,尽快解决监督主体尴尬的问题。公车私用问题,看似一件小事,却事关政府形象,如果连这个问题都解决不了,又何谈政府的执政力呢?

 

 

新闻链接:

http://news.china.com/zh_cn/social/1007/20100707/1601374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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