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打白条事件不能仅止于清还欠款
(2010-04-24 09: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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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条石龙区安监局省委书记政府部门平顶山市杂谈 |
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烟酒店,在3年的时间里,被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安监局用白条“赊”走了16.8万余元的商品,多次催要无果。4月21日,大河报A11版以《烟酒店三年挣了上百张白条》为题报道了此事,引起了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的关注,并专门作出批示(人民网4月23日转引大河网消息)。
政府部门赊欠小店的烟酒钱十几万,对一个小店来讲的确是一笔大数目,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好的一点是最终媒体予以曝光了,并意外地还引来了省委书记的批示,这小店店主的确够幸运了。假如没有媒体和高层的关注,我真不知店主这欠帐何年何月才能要上。恐怕真的很难。三年时间,如果还是一个局长的话还好说些,如果再换几任局长,那么这欠款就难免会成为死帐。虽然从法律的角度讲欠款的是安监局,无论谁当局长都有义务清偿欠款,但实际中许多人往往遵循的是谁经手的谁负责,当然肯定承认欠着你的,但欠着就不给你能耐我何?政府部门一旦成为“老赖”是很难评说的,受损的往往不只是那些被赖帐者,更多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以及党和国家的形象。
如今,在省委书记批示后,平顶山市石龙区安监局局长蒋华终于表示:每年归还个四五万元,争取两到三年内还完。事件也算有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了。但笔者却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安监局打白条事件应该不能仅仅止于清还欠款上。
其一,石龙区安监局应该以此事件为契机,开展一场认真的反思的活动。为什么以前人家催要多次而不给呢?省委书记的批示一来就答应还呢?根本上还是那种“老赖”思想在作怪,“衙门”思想在作怪,因此石龙区安监局实在是应该认真反思检讨一下。其上级单位我认为应该协助它进行检讨,必要时应该对一些当事人进行一些处分。
其二,有必要追一追这十几万元的欠款究竟买了什么,是什么烟什么酒,招待了谁还是自己享用了。十几万元虽然在一个局来看不算什么大数目,但关涉烟酒,便有必要查一查。我们的公务招待是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的,用什么烟喝什么酒餐费多少都不应该超标。多年来我们就治理公款吃喝,但却屡治屡发,这一次何不借此机会进行一番彻查呢?看一看这十几万元究竟是怎么消费的,查一查这个安监局在公务招待业务花销上还有没有其它违规的地方。
总之,省委书记都严重关切了,地方主管部门实在应该以此为契机好好整顿一下,不应该仅仅止于清偿欠款。那样的话,恐怕连头疼医头都算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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