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上访、压访、截访与接访

(2009-09-19 16:29:43)
标签:

压访

社会矛盾

词条

下级

干群关系

庆安

杂谈

                        上访、压访、截访与接访

 

关于上述这些词条,我想大家一定是不会陌生的。我想,如果搞一个建国六十周年新词展,这些词条也一定会和发展、改革、和谐等等词条一起入选的。

 

关于上访的涵义,我想也不须我多说,一般成年人都是很清楚的。受了委屈、有了矛盾、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等等原因,当事人在当地无法解决时而到上级机关去上申诉,这就是上访。曾有人说:群众有了问题懂得上访,这表明群众还是相信党相信国家的。这种认识还是比较清醒的的。但问题是许多官员往往会在这个问题上犯迷糊,认为上访群众是“刁民”,是“不安定因素”,是在胡闹,是在挑衅政府,因此才又出现了压访甚至截访以及接访等新词汇。

 

今年3月,公安部信访办副主任李竹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绝大多数上访群众他们最初反映的诉求是有道理的,当然没有任何人会平白无故的就来上访。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讲,上访反映了一个地方存在的种种矛盾,反映了这个地方干群关系的紧张,甚至反映了这个地方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如果一个地方的政府和领导都能一心一意为人民利益着想,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我想这个地方肯定鲜有上访者。而有了上访现象,如果当地领导能够因势利导,了解上访的原因,积极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访现象也是会消失的。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许多地方,领导干部不是积极地通过解决上访者的问题而消除上访者,而是通过压制、截留等办法打击上访者。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出于安全的因素,首都及各地都将国庆安保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维护正常秩序确安全的好措施。而在许多地方,尤其是环京津地区,不少地方政府都将严厉打击进京上访做为国庆安保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地方的一把手甚至在会上明确要求下级单位,一定要看好你的人,一定不要出现上访者,出现者一律就地免职。措施的确够严厉的了,但却实在是本末倒置,有违解决事情的根本原则。古人尚且懂得“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尚且懂得通过疏导的方法来缓解或解决社会矛盾,我们现代的一些官员不知是为了什么竟然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实在令人无话可说。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出现了压访、截访现象。压访是上级对下级一种不负责的态度,不是帮助其通过解决上访者的实际问题来消除上访现象,而是通过行政命令的威力企图让下级将上访者死死看住。这样的理念怎么行呢?你能看住一个人两个人几十个人,你能看住所有的百姓吗?因此,才又出现了截访。往往是发现有上访者了,便由某级政府立即组织人马前去堵截,有时候甚至不惜动用公检法人员,将上访者“劝归”。这样的截访也有成功者,在半路上将人劝归了,然后看起来,在敏感时期内或许可以暂避一时。有时候没有成功,便只能眼睁睁看着上访者进京将问题材料交到接访处。有关人员自然少不得一番被骂。

 

事实上,上访是一种很正常的社会现象,在我国有些百姓有些事情通过正常途径得不到解决,往往就会上访。上访后或许在上级的关注下或许是在舆论的关注下事情便会得到解决。这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方法。而一些地方官员之所以惧怕上访者的出现而采取诸如压访、截访等手段,其目的不在消除社会矛盾,而在于担心上访会影响其仕途的发展。据说现在许多上级政府都将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当作下级政府的一件大事来考核,往往是一票否决。出现了就会就地免职,难怪下级官员会这样害怕。但这些官员却并不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从而消除上访的因素,而是等矛盾激化了才着了急,才不得不采取非常措施,这实在是为政者的无能和弱智。

 

好在,中央对这种现象的认识是很清醒的,往往提倡要通过解决上访者根本问题来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上访现象。对待上访者,不是象有些基层政府那样愚蠢地打击,而是积极的进行接访,了解上访者的诉求,通过解决问题来促进社会的和谐。并要求各级政府要都要积极地接访,来缓解干群关系的紧张,为百姓办实事。笔者以为,社会永远是会存在矛盾的,存在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各级政府要积极地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这样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在矛盾的不断解决中得到发展。上访、压访、截访、接访,这些词汇或许一定时期内还会存在,但我却希望它能够早日从我们的常用语中消失。而且我认为,如果我们每一级政府每一个官员,如果都能按党章办事,真正将百姓利益放于心头,这些词汇一定会成为历史。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