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务车带标行驶还须制度跟进
(2009-09-06 17: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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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带公车公务监督主体车贴保定杂谈 |
河北省保定市纪委五日透露,十月底前,该市六千辆公务车将全部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拒不张贴标识,瞒报公务车辆,蓄意损坏、销毁“公务用车”标识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据介绍,此种“公务用车”标识由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制作,张贴在公务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方(中新社9月6日消息)。
公车腐败做为一种太阳底下的腐败已成为政府部门难以根治的顽疾,严重影响着党和国家的形象。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进行着种种治理,但总体上成效不大。有些地方进行的车补改革不但没有根除公车腐败,反而成了官员们的一种变相福利而倍受争议。这些都是令人思索的。在这个背景下,保定市推出公务用车带标行驶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应该予以肯定,但相关的监督机制一定要同时跟进,否则是不会有实效的。这可以从媒体曝光的警车私用可以看出来。相比于那个小小的“公务用车”标识,警车更显眼,但还是有不少人私用警车,由此可见如果监督机制和惩处机制不能强势跟进的话,贴标的作用的实在是有限。
其实,对公务用车贴标的办法并不自保定始,还是在2005年,宁夏自治区就在全区推行公务车挂牌行驶。同年,山西太原、四川成都、浙江温州、湖南永州、河南舞阳等地方都相继对公务用车贴牌行驶。据悉,贴牌行动的确一定程序上扼制了公车私用现象。象河南舞阳,公务车贴牌后在一些公共场所,公车私用的现象明显减少。但贴牌是否能根治公车私用的顽疾呢?就这几年的效果来看,这样的贴牌行为虽然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公车私用,但却不可能是一剂根治公车腐败的良方。其一,这种贴牌行驶只可能让公务用车在公共场所消声敛迹,对于远离公众视野的地方却很难收到效果。事实上,公车私用的现象虽然在接送孩子、上下饭店时影响最坏,但其费用的多发段却并非在这些地方。其二,这种贴牌行为还需要一系列监督和惩处机制跟进,如可以让纪委常设公车监督人员对公务用车的行为进行监督,可以在百姓中聘请公车监督员,可以在媒体上开设公车私用曝光台,可以对一些公用场所安装监控设施,如此等等,另外,对于公车私用现象还要有严厉的惩处措施,如果只是隔靴搔痒地批评批评、警告警告,是不会收到实效的。我想,惩处上一定要严厉,如果是对于任何的公车私用现象司机开除、领导免职,我想那些人就一定不会轻越雷池了。
总之,对于保定市公车带标行驶这一做法,我觉得肯定之余还要有制度的跟进才会收到实效。另外,公车腐败的关键还是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关键还是监督主体的矛盾身份所致。你想,公车的享用本来就是各级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如今让他们自己对这些“福利”进行治理,会有切实的效果吗?即使在上级或公众的要求下有一定效果,也不会彻底根治的。因此公车腐败的彻底根治最终还得依靠民主的实质发展及监督主体的民众化的实现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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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9994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