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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案件到哪行贿到哪,为何一路畅通无阻?

(2016-08-01 21:27:44)
分类: 时评
     据报道,河南一公司总经理王顺喜通过行贿新乡中院立案庭庭长,使得本应由河南高院审理的借贷纠纷案,得以降级在新乡中院审理,之后又向三名合议庭法官行贿;被告方提管辖权异议并申诉至最高法,王顺喜又行贿最高法一名内勤人员,打探消息;借贷纠纷案由河南高院立案重审后,王顺喜又行贿了河南高院的纪检监察局一名副局长,还委托这名副局长向两名河南高院法官送购物卡,以求在案件上获得帮助。(人民网8月1日)

  据报导最近国家刚刚发出纲领性文件要求对非故意的错案判决相关法官不追责,言下之意也是为了保护广大司法干部更加爱岗敬业,这种场景如果是基于广大司法干部都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兢兢业业或努力追求司法公平公正,那无可厚非,毕竟任何法律条文都存在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自由裁量的空间。问题是这个空间到底有没有公正不阿的法官来操作?目前整个司法行业到底是不是存在一种努力建设法制社会的人文环境?否则一切都可能只是空中楼阁,恰恰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案例中,涉案老板跟随着案件的进展,竟然连环行贿六个不同级层的法官,从最基层法院一直行贿到最高法,一路畅通无阻,几乎没有金钱不能打通的地方,如果这种恶劣的司法腐败成为常态,试问司法公正何在?试问司法公平何在?试问司法尊严何在?

  中国民间一直有句涉及旧中国司法不公的套话: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原本是对旧社会中国司法的嘲讽,但现在看来,既然涉案人员能够用金钱一路畅通贿赂任何层级的司法人员,足以证明目前司法界内部腐败之严重。

  众所周知,法院的法官或司法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是整个法制体系最后把关的关键角色,是彰显法律公平公正的最后堡垒,法官们个个头顶着神圣的国徽和法律的天平,人们不期待法官个个都能用自身的法律知识来百分之百正确的进行判决,但人们却希望法官能凭自己的良知,尽自己的能力来彰显法律的威严和法官的尊严,但说实话,当看到河南这起“老板连环行贿六法官”的丑闻,我很失望,因为这并非一个法院的法官在循私枉法,从最基层的县法院、到中级、高级直至最高法,一个个法官都轻而易举的倒在了涉案老板的糖衣炮弹之下,而且整个过程竟然是那么的顺利、那么的畅通无阻,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毕竟老百姓都期望法官能把住司法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毕竟司法干部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最基本保障,国家允许法官非故意错判,老百姓也会理解法官对法律条文的自由裁量,但绝不能容忍这种从上到下普遍的司法腐败,道理很简单,如果践踏法律的恰恰是法官,是司法干部,那法律还有什么鸟用呢?旧中国官员就是法官,著名剧本中的县令“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戏词路人皆知,但通过河南这起司法丑闻,应该说该回家卖红薯的法官真的不在少数,有些甚至已经到了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犯罪地步。

  司法干部们在金钱行贿面前层层失守,这似乎已经不能用偶然来形容,神圣的法律成了法官们手中的玩物,谈何司法公平司法公正?法官集体腐败,应该警醒司法系统从监督体制制度上加以完善,对涉及司法腐败、故意执法犯法者,必须立法从重处罚。法律的公平公正,应该成为这个社会最后的底线,没有了这个底线,建设法治社会的口号只会成为公众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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