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国企前高管一天拿下41套房,该有个交代
(2016-05-29 03:04:33)分类: 时评 |
目前来看,这位显然已经成为“网红”的房爷仍然相当的高调,针锋相对的嘲讽和反驳媒体和公众的质疑,照讲在目前“打虎拍蝇”的反腐败大环境下,不应该会有如此胆大包天的国企高官,难道其中真有他高调的道理不成?以他两个儿子的名义购买41套房产,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这官员的两个儿子估计应该是做大生意的,与此同时人们也同样会联想到,既然是国企前高管,就算他儿子做生意做得顺风顺水也赚得盆满钵满,但是不是利用了其老子的国企高管地位和权力从中寻租呢?毕竟按照反腐败的要求和组织原则,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官员不允许在其权力范围内开展经商活动的,否则至少违反党纪。
那么这位前国企高管到底又是哪里来的那么巨额的财产呢?我们不妨先来看一看相关媒体的披露:有报导经过调查,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前高管李永先所谓的“花1280万元购买41套房子”,并非“购买”而是“顶账”。李永先称,几年前和亲朋好友多人放贷给通辽市天蒙房地产有限公司800万元。对方无力还债,便以房顶债(包括利息)。而且据称他们与借款公司之间已经有了多年的债务纠纷-------。
情况属实的话,表面上看,该国企高管似乎在一夜拿下41套房产问题上,似乎与权力寻租或腐败不存在明显的关联,所以该高管不但声称“别说一千多万,我一个亿都有。”,同时也强硬回复“我不是第一次接受调查和监督,我仍然愿意接受任何调查”。这个当然可以有,既然社会反响强烈,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就有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的责任,否则一个国企前高管拥有巨额财产的问题就有可能带来负面的影响,对政府反腐败的决心也会产生质疑,何况其作为国企前高管,即使不在位了或退休了,也同样应该调查或追究可能存在的腐败罪行。现在李永先既然敢于接受纪检调查,或许也是作为干部摆脱被公众定性为腐败分子的一次机会。
只是至少从目前透露出来的信息看,李永先以两个儿子名义拿下41套房产的问题并非真的与腐败没有一点关联,就象媒体分析的,李永先可能涉嫌放高利贷,还被指在担任国企高管时,其家族成员靠山吃山……所有这一切,都需要调查部门给个“了断”。首先来看,就算在位时没有贪污受贿或其它直接的腐败,那到底有没有利用权力给亲属经商制造便利呢?这其实本身也是一种腐败,也同样是中央三令五申必须制止的腐败行为,只不过伪装得更巧妙罢了。其实其在位时即与亲属一起向房地产商放贷,而且涉嫌放高利贷,其中800多万元中到底有多少属于李永先自己的,这个也必须查清楚。还有诸如“别说一千多万,我一个亿都有”的豪言壮语到底是不是真的?必须认真看待和认真调查,毕竟这已经涉及到反腐败的形象,必须一查到底并给群众一个交代。
曾经的房姐、房叔被曝光,最终都查出了腐败问题,其实现在也不差这么一个高调应对的“房爷”往反腐败的枪口上撞,为什么这么些房姐、房叔、房爷每次都能引发社会强烈关注?道理很简单,近乎天价的房子,老百姓买一套都得倾家荡产大伤元气,有权有势的官员或国企高管们却可以轻而易举的拥有十多套甚至数十套,以前很多落马贪官也口口声声说钱是亲属做生意赚的,最终被查实不过是挡箭牌,至少涉及亲属共同腐败等等,很难说这位最新出笼的“房爷”没有腐败嫌疑。
作为国企前高管一夜拿下41套房很牛叉,很有底气,但能够对公众的质疑强硬回应“别说一千多万,我一个亿都有。”、“我不是第一次接受调查和监督,我仍然愿意接受任何调查”的底气似乎更足,他到底是真的清白、亦或虚张声势,这有待于当地纪检机关深入调查,而且应该由上一级纪检机关调查,不能象媒体报导的“霍林河煤业集团和纪检部门,都已对此事件展开调查”,自己查自己单位内部的腐败,很难令人信服。某种意义上说,“房爷”李永生的41套房产能不能有结果,已经不仅仅关乎他个人的清白,更涉及到反腐败的决心和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