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区伯嫖娼的背后是公权力淫乱?
(2015-04-05 2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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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警方的目的似乎并没有达到,恰恰相反,绝大多数人基于警方滥权手腕的丑恶,更得出即使私德有瑕也无损公义的结论。这或许让长沙广州警方很失望,也让两地政府很失望,费尽心思整治区伯,恐怕在社会舆论的鼓励下,只会更加刺激性格偏执的区伯继续监督公车私用。只是令人费解的是区伯以民间人士自发监督公车私用,本是配合政府遏制腐败的正能量举措,却偏偏遭到被监督者极度的愤恨,多次对其进行迫害,直至此次昭然若揭的滥权报复,警方本以为曝光抹黑的是区伯个人道德,却不曾想警方自身的操守却荡然无存,甚至严重抹黑了政府的公信力。人们有理由相信,对群众监督进行打击报复,凸显当地政府在反腐败问题上存在严重的认识和态度问题,抗拒群众监督,也让他们口口声声的廉政决心化为公众笑柄。
实事求是的说,无论区伯嫖娼与否,这首先只涉及个人私德,毕竟每个人都会有道德瑕疵,但监督政府是公众的权利,也是一种社会公义;就算区伯嫖娼成立,相比那些声称受党教育多年却贪污腐败包养二奶情妇长期通奸的官员,显然其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何况当前社会情色泛滥,类似嫖娼被抓现象司空见惯,倒是长沙警方第一时间透露给媒体曝光进行高调宣传,反而让公众起了疑心,尤其在当前中央反腐败运动如火如荼的大势下,区伯的遭遇显得格外刺眼,在公车私用几成腐败常态的情况下,警方的反常行动,让全社会看到了路人皆知的司马昭之心。
问题是警方面对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迟迟不愿意厘清真相,不正面回复相关疑问,恰恰彰显出做贼心虚的心态;这里有几个既显而易见又必须澄清的问题,一是区伯来长沙游玩到底是谁是什么背景的人三番五次的花钱邀请?二是区伯来长沙后本来提出住双人间,却被“朋友”执意出钱住了单人间,并喊来了小姐服务,尚未交易也未付钱就迅速“被群众”举报,那到底“群众”是谁?所谓的“群众”又是怎样跟踪到宾馆并在门外就知道房间内有嫖娼行为?是谁出资1200元请的小姐?要知道区伯是靠几百元低保生存社会底层人士,不可能出得起1200元嫖娼,何况这长沙城乡结合部的宾馆也没有1200元的嫖娼价格。三是谁第一时间将区伯嫖娼的处罚书泄漏给媒体?而事实上长沙警方几乎从来没有类似先例,这显得很诡异。四是警方为什么面对公众质疑却声称找不到关键当事人和见证人?而那些相关出资和邀请人的个人和单位信息竟然全是假的,这太巧合了,巧合得难以置信。五是警方凭什么在区伯等当事人坚决不承认嫖娼的情况下,却采取刑讯逼供的方式不让年过六旬年老体弱的区伯睡觉、并强迫其在写好审讯记录上签字?五是区伯被释放后,警方凭什么要花费公款开警车从广州派车长沙接区伯回去?照讲按长沙警方的说词,区伯不过嫖娼违反治安条例,享受警车长途接送的待遇实在令人费解。
就连新华网也表示,长沙和广州警方在区伯嫖娼事件上要经得起追问,并建议警方对案件的处置有必要公开透明严谨。毕竟区伯嫖娼已经演变成一起公共事件,而警方能提出的证据似乎只是“供认不讳”,但当事人出来后都向媒体表示自己中了圈套并遭受长沙警方非人道审讯,也就是被警方强迫的“供认不讳”。现在公众关注的是是幕后真相,包括警方声称找不到的关键人物角色以及出资来源。试问连出资嫖娼的关键人都找不到,却拼命揪着被设套上当的区伯等人进行惩处,这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怎么都是悖论,长沙市警方目前能提供的种种说法显然并不能说服公众,更不能打消社会的疑虑。相反警方的公信力在这一事件中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当地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都受到质疑,因为谁都明白一个道理,政府本就应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哪怕是一个性格偏执或有道德瑕疵的公民,同样有监督政府的权利与义务。对监督公车私用的区伯进行打击报复,即不合法也不光彩。
当然,区伯虽然监督公车私用成了草根明星,但公众完全不必将其想象成草根英雄,世上本就没有完人,何况区伯只是社会底层的草根,本身就有着种种性格缺陷或道德瑕疵,所以面对嫖娼的圈套,他并不能象柳下惠一般坐怀不乱,也没有守住私德的底线,依法拘留5天也算是一次教训;嫖娼绝不光彩,这也是为什么区伯嫖娼引起社会哗然和迷惑,毕竟在公众的逻辑里,反腐明星更应该是想象中道德完美的人,这也符合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观念,只是区伯并非圣人和完人,他甚至是一个有性格缺陷的偏执狂,了解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区伯会轻而易举的中了圈套,因为长沙和广州警方更了解区伯的这些人性弱点,并试图以此私德缺陷将其抹黑并扫出公众视野,遗憾的是弄巧成拙。
所以相对于区伯嫖娼的私德瑕疵,其实危害更大的却是公权力被滥用,这本身就是一种权力腐败,是比嫖娼更恶劣的公权力淫乱,损害的恰恰是政府本来就岌岌可危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