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原创)“不算大事”的“破处”歪风成就全州“强奸特区”

(2013-05-11 11:00:14)
标签:

阴影

成就

情何以堪

警方

人们

杂谈

分类: 时评
     13岁的红红,是才湾镇一所中学的初一学生。在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她被几个女孩拦住并推上车。此后3天,3个男人多次强奸了她,东山乡派出所所长吕宏也卷入其中。拘留近一个月后,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吕宏不予批捕。媒体介入后,广西公安厅召开专门会议表示“从严查处”。4月1日,吕宏被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批捕,但罪名是“涉嫌组织卖淫罪”,至于他是否有“涉嫌强奸不满14周岁少女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侦查中”。“这事,你说影响很大嘛?也说不上。”全州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唐宁远说。记者调查却显示,“事不大”的背后,或和频发有关。最近几年,中小学生被人诱骗、恐吓“破处”的案件,在全州时有发生。(人民网5月9日)

  如果仅仅只是一个孤立的个案,当地宣传部长声称“影响不大”充其量也只是漠视受害少女及亲属所受到的伤害或试图粉饰太平,但一句“事不大”背后的事实却足以让人触目惊心的同时感到寒心。媒体调查表明,当地一个黑色的链条,由利益与兽欲编织而成,捆住的是贫困山村不谙世事的弱小女孩。很多受害者最后成了施害者,底层沉沦的背后,和深藏不露的操控者没被挖出有关。皮条客的手法如出一辙:通过已辍学的学生诱骗,把女同学弄到酒店威胁并破处,尔后再以散播丑闻相要挟,受害的学生将更多的同学拉进来,进而达到长期掌控的目的。

  在这个案件里,未成年的中学生红红竟然被作为礼物送给了当地派出所长去“破处”,所长当然也成了红红三天恶梦里第一个向她伸出魔爪的大人,照讲派出所长作为警察本应该起到在最基层保护人民、维护法律尊严的作用,却让人们看到了一个衣冠禽兽的丑恶嘴脸,这难道不值得当地政法部门感到耻辱吗?宣传部门官员“不算大事”的论调,到底是为了遮掩丑闻呢还是纵容犯罪?这个问题得搞清楚,因为在广西全州当地,奸淫幼女、“破处”并非个案,甚至形成歪风,这绝对与政法部门的不作为、与当地政府的漠视脱不了干系。

  我们看到人民网的报导说,所长“破处”经报道后,有网友搜出了全州县关于强奸、破处的公开报道,并冠以“强奸特区”之名。这有些夸张,但这里强奸、破处的案件之多,实为其他内地欠发达县所罕见。《南风窗》记者走访全州县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后也证实,当地中小学生遭“破处”的消息,绝非个案。法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边翻阅过往的通讯稿,边抱怨,“哎,全州怎么净出这种事。”。不仅仅尽出这种事,当地政法部门其实也是心知肚明,比如多次发生侵害幼女的恶性事件后,全州县检察院紧急向全州县教育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教育局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未阻止类似的事件发生,且一旦网住一个受害者,如果受害者迫于威胁而沉默,受害者的群体就被连环式地放大。全州县法院提供的一份新闻通稿,更揭示了卖处黑手如何伸向校园,并一步步地掌控。通稿所列举的各种奸淫幼女和所谓“破处”事实案例,实在令人不愿一一例举,但问题是在一个地方三番五次的连续出现类似严重的犯罪活动,我们不禁要问:当地政府和政法部门除了提醒学校和教育局注意,到底还做了些什么?到底存不存在失职渎职的纵容犯罪行为?

  说“破处”歪风成就全州“强奸特区”有些夸张,问题是在一个地方集中出现这些并非个案的犯罪丑闻,甚至派出所长也卷入其中,而且即使是受害人家属勇敢的举报指证后,检察院仍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所长吕宏不予批捕,试想,如此纵容,今后受害少女和家属还敢站出来揭露类似罪行吗?难怪当地检查院自己也称建议记者去法院看看,因为“检察院此前提供的证据,法院不一定采纳”。不说检查院推卸责任,至少也证明了当地政法部门内部存在分歧,媒体介入后才重新又表示要“从严查处”,但同样轻描淡写的极力避开了人们更关注的“涉嫌强奸不满14周岁少女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当地公安机关只是“仍在进一步侦查中”。很难相信当地警方“仍在进一步侦察中”会如何对发生在自己内部的派出所长涉嫌奸淫幼女事实进行彻底曝光,何况当地宣传部门领导自己也说了这算不上大事,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作为执法者的警察犯罪其实更让人不安,当地层出不穷的发生“破处”为名的奸淫幼女案件,背后的黑幕到底是什么?因为在当地,“破处”的价格在4000元至6000元不等。因此,派出所长出给红红200块钱更像是象征性的“过红费”,本质上是一场“进贡”。那剩下的大头被谁拿了?背后的利益链黑幕是什么?真的仅仅只是一群同样被“破处”奸淫后再助纣为虐的中学生吗?难以相信。

  耐人寻味的是所长吕宏被拘留释放后,曾找到红红的母亲说,“嫂子,对不住了,你放过我吧,以后小妹(红红)的学费,我来包。”他一直在哀求:“我饭碗已经没了,我女儿才满月。”一听这话,她就气了:“你也是有女儿的人,当初你强暴我女儿怎么就没想到这些?”。是呵,作为人民警察,不知道何以会对未成年的幼女下这种毒手,这与衣冠禽兽又有何区别?而这个所谓的派出所长事实上并非只做过这一桩罪恶,曾参与“迫害”红红的陈×娇在获释期间对红红母亲说:“我也是受害者,如果我站出来举报的话,吕宏可能要坐20年牢。”,证明从一开始,这个披着警察外衣的禽兽就已经陷入这场荒淫无耻的犯罪利益链中了,可笑的是当地公安机关还在煞有介事的表示“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全州几成“强奸特区”绝非偶然,与当地政府的麻木不仁以及政法部门的不作为式纵容有着内在的联系,事实上“破处”式奸淫幼女现象在中国社会也并非一地之祸,媒体曝光出来的各地一系列案件早已让人触目惊心,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罪恶都被法院以“嫖宿幼女罪”、以这种减轻罪犯罪责的同时羞辱被害女孩的方式进行判决,让整个社会情何以堪?尤其当这样的罪恶被全州宣传部门看成“不算大事”的时候,不知道还有多少原本清纯的少女将继续生活在利益与兽欲编织的阴影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