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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请问兰考民政局,出事前你们干嘛去了?

(2013-01-05 22:31:33)
标签:

普通百姓

卫生局

三个

家庭

社会舆论

杂谈

分类: 时评
     1月4日清晨8时许,河南兰考县一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7名孩童死亡,受伤人数不详。起火地点为兰考人袁厉害家,多名儿童在火灾中伤亡。据悉,袁厉害多年来一直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口摆摊卖东西,以收养弃婴和孤儿出名,其安置孤儿和弃婴的地方紧邻兰考县卫生局和兰考县人民医院。记者询问了四五个袁厉害的邻居,大家对她评价都很好,“人很质朴、善良”,“好人”,“说话带笑,和气”。而她的亲属则表示,不理解她的所作所为,但如果她需要帮助,大家都会帮她照顾孩子。(新京报1月5日)

  这件人间惨剧一时聚焦了公众的目光,一时间关于那位曾被誉为“爱心妈妈”的弃婴收养者各种正面或负面的传闻、猜测流传于网络和平面媒体中,让人莫衷一是,不知所谓。然而与此同时,人们几乎不约而同的察觉出一个明显的问题,那就是在兰考,为什么会出现由并不富裕的民间人士大量收养弃婴,那当地民政部门在火灾惨剧发生前又干什么去了呢?民政局到底有没有收养和管理收养弃婴的职责呢?或者说当地民政局是否涉嫌失职渎职?如果按照目前当地政府推卸责任的说法,一昧的指责袁厉害女士“利用弃婴骗政府低保”、“贩卖弃婴”、“挟弃婴找政府闹事”等并未经证实甚至目前已经被证明是谣言的说词的话,那或许背后那个似乎更紧张、甚至有点惊慌失措的兰考政府及民政部门真的可以逃脱自己的责任了。

  我们看到,耐人寻味的是兰考民政局主管救助工作的副书记李美娇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将“非法收养”的说法改为“私自收养”,当被问起其中的区别时,李美娇表示,是否违法需要公安、民政、计生等5个部门来共同裁定。而此前,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收养法的规定,袁厉害不具备收养资格,没有能力没有条件收养弃婴,也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收养。短时间内,事件的性质一下子就从“违法收养”变成了“私自收养”,说实话,我也没有看懂其中的区别,但可以看出当地民政部门闪烁其词的奇怪态度,莫非也感到了心虚?毕竟这场惨祸的背后,是7名可怜孩子幼小的生命,毕竟这件事已经引起了全社会高度的关注。

  显而易见在兰考,官员们为此忙得不亦乐乎,但都是在试图为自己脱责而信口雌黄;我们也承认袁厉害没有能力收养绝色的弃婴,其家庭条件也不具备提供更安全的环境,但我们更知道,本应该由兰考政府去做的事,他们去一直视而不见,至少是默认而纵容,且据记者调查,在兰考当地,类似随意收养弃婴的家庭不在少数。这就已经充分证明了,在这场火灾惨剧前,当地民政部门并非不知道这种现象,他们甚至还给每个收养的弃婴每月发87元钱的低保以提供支持。现在好了,一场火灾,责任都推给了“利用弃婴骗政府低保”的一个民间女子。我倒要问,人家并不富裕的街头小贩都敢担起收养弃婴的义务,你一个堂堂的人民政府,一个专门拿财政工资的民政部门,却好意思置身事外、脱得个干干净净?

  这个以出了全中国闻名的廉政勤政干部焦裕录的兰考,如今可真是为前辈领导丢丑了,面对汹涌的社会舆论,兰考民政局领导声称,“之所以一直未能将全部的弃婴接到临时救助站,主要是因为袁厉害强烈抵制,并发生口角,后来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准备分批分次再将孩子们接走。”而兰考民政局的这一回应,被网友认为是试图撇清责任。毕竟从头到尾他们都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存在着这一现实,而他们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到灾难发生,才出现“家里的三个孩子和上学的孩子被兰考县民政局直接用车从学校接走了”;兰考县民政部门的人员称,目前孩子被送往救助站,并将两名婴儿送到开封市福利院。看来民政部门还是有这些救助机构,也是有手段进行救助的,显然之前行政不作为是肯定的了。如此说来,兰考民政部门就得认真回答公众提出的疑问,而不是将袁厉害起来然后往她身上拨脏水甚至试图迫害这个算有爱心、有良心的女人,民政局这样估做的唯一理由,就是脱责。

  有网友就一针见血的指出,应该首先追究民政局和公安局的“渎职”责,假装“不知道”,出事了又出来当“裁判”,一副“正人君子”的嘴脸。如果还存有一点良知的话,请某些官员别为自己的渎职找借口了!也请别再试图将责任转嫁于普通百姓收养人身上,这似乎显得太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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