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公安局长救车祸伤者反被诬肇事,误会吗?
(2012-04-12 14:24:24)
1月12日,东莞男子蒋某军被一辆面包车撞伤,不省人事,肇事司机逃逸。凤岗公安分局局长罗建军路过事发现场,指挥同行民警救人并处置事故。伤者妻子张某兰赶到现场后指责罗建军是肇事者。在罗建军亲自督办下,警方16小时抓获肇事者,张某兰称对误会感到十分懊悔。(广州日报4月12日)
一句“张某兰称对误会感到十分懊悔”,似乎一切都化解了,误会吗?其实很难说,如果被诬蔑的不是公安局长,如果最终没有找出真正的肇事者,这位家属是不是还非得赖上一个垫背的来负责赔偿呢?就象之前屡屡发生的类似事件,见义勇为者反被诬肇事,要么靠监控视频、要么有人证物证才得以清白,无形中严重挫伤了社会上那些本来善良的人心,甚至让见义勇为或救死扶伤成了可能代价高昂的高危行为。
每次发生类似的事,人们总看到那些有意或蓄意诬赖好人的人却并没有受到惩处,最多道歉了事,就象东莞发生的那样,只是“误会”而已,然后表示“懊悔”一番,感觉有点象即兴表演。所以人们都说,既然世风日下的社会不能靠道德来拯救某些人的肮脏灵魂,那何不祭出法律的武器,对那些蓄意诬赖以达到索赔目的的人,如果他举不出指证的证据,那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给予重罚或拘留,如果性质严重,则应当上升到刑罚的高度,或许能以此遏制某些不良之人的恶劣行径。
反观东莞发生的这起诬赖救人者事件,幸好遇到的见义勇为者是当地公安局长,我们同样看到似曾相识的一幕:局长组织施救的同时,张某兰的工友还一度将罗建军局长围住,有些工友还对罗建军局长称:“你就是肇事司机,不然哪有那么好心救治伤者?”罗建军局长拿出工作证表明身份,解释说:“本起交通事故确实不是我造成的,你们放心,在救护车到来之前我不会离开,同时我向你们保证,我的同事一定会尽快将真正的肇事司机绳之以法。”。
“你就是肇事司机,不然哪有那么好心救治伤者?”这句话相信也会深深伤害包括罗局长在内所有的好心人,但怎么说人家是局长、还是公安局长,估计面对质疑和诬赖的自信和底气应该十分足,一方面其职位多少能让诬赖者有些心虚,另一方面局长确实能应有自己的职能全面组织调查和追捕肇事逃逸司机的法律行动,以后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即使是罗局长将伤者亲自送入了医院,凭他的地位,甚至连垫付医药费都不需要了,报导说,“经他与医院沟通,凤岗医院为伤者开辟救治绿色通道,对伤者进行了急救,次日凌晨,伤者脱离生命危险”,似乎一切都OK了;更重要的是,案发后,罗建军局长亲自督办,当地交警大队仅用16小时就确定了肇事车辆并抓获肇事司机。经审讯,肇事司机对1月12日驾车撞伤蒋某军并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局长出马,效率果然是高,换了彭宇们,岂不是要喊天了。
作为伤者和其亲属,真的应该感谢遇到罗局长这样热心肠的领导,不仅见义勇为,而且在救治和抓捕肇事者上能够应用其职能全力以赴,反之我们或许能以想象,如果不是公安局长被诬赖,如果换成是一般的好心人见义勇为,那会是什么结局呢?即使是罗局长救人,如果找不出肇事真凶,是否也将遭遇百口莫辩的尴尬处境呢?说不定诬赖者还可以利用社会仇官的情绪将局长肇事赖账上升到群体性社会事件,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如今社会事件凡涉及官员,反而容易引发社会关注。
所以东莞这件事看起来是朝着一个好的方向结束了,但对于诬赖救人者的人,却并没有受到任何惩罚,甚至好心的罗局长看到伤者经济困难,倡议分局民警开展一次爱心捐助活动,帮助张桂兰一家渡过难关。这如果是在一个社会风气良好的社会里,一定是顺理成章的风尚,但在当前的环境下,诬赖好人的人对罗建军局长仅仅表达“误会”和“十分懊悔”是不够的,至少应该真诚道歉吧,或许这个社会才会好人越来越多,风气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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