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呼吁市民尽量喝纯净水并不能掩盖政府的责任

标签:
杂谈 |
分类: 时评 |
据新华网成都7月26日报道,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26日晚发布公告称,涪江绵阳、江油段水质因上游电解锰厂尾矿渣流入受到污染,呼吁广大市民近期生活饮用尽量使用瓶装水、桶装水等成品水。公告称,7月21日涪江上游普降暴雨,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境内一电解锰厂尾矿渣流入涪江。26日,经绵阳市环保部门监测,尾矿渣造成涪江江油、绵阳段水质个别指标超标。为保证市民安全用水,绵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呼吁广大市民近期生活饮用尽量使用矿泉水、纯净水、桶装水等成品水。公告称,绵阳市政府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对水质异常情况进行监测,并正在采取措施消除异常情况。
21日发生的水源污染事故,却要等到26号才公告市民“尽量”使用矿泉水、纯净水、桶装水等成品水,可以想象在当地老百姓中会引起怎样的心理恐慌?
应该说发生这种流域性的大范围江水水源污染事件,并且影响到了流域内上百万人口的饮水之基本民生,这算得上是一起典型的公共危机事件了,不过我们从当地政府的所谓公告中,却只看到好象这次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不过是又一起“因涪江上游普降暴雨”带来的问题,也就是仍然归罪于老天爷,这就象刚刚在温州发生的动车追尾惨剧是因为“雷击”所致一样,如出一辙。当然这样一来,再大的涉及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也不用再负多少责任了,现在在水源已经被严重污染后,再发布公告呼吁广大市民近期生活饮用尽量使用矿泉水、纯净水、桶装水等成品水,并声称“绵阳市政府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对水质异常情况进行监测,并正在采取措施消除异常情况”,似乎还能体现出市政府对广大市民的关怀,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即所谓又一起坏事变好事的“以人为本”施政了。
但其实我们还应该质问一句绵阳市政府,当年批准在涪江上游建设这样一个有水污染安全隐患的锰矿,难道就没有经过环评论证吗?或者说在环评中就没有考虑过当地很正常的“
当地政府尽管对21号发生水污染但26号才向市民公告作出了所谓的解释,但事实上从报道的情况看水污染的情况是相当的严重的,不然政府也不会在过了5天后再如此迫不及待的公告市民,而我们知道,锰是一种重金属,很快从流域的水源中全部向下流稀释的可能性并不大,也就是会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留存在该流域中,即使未来一段时间其潜在的危害性仍然随之存在。耐人寻味的是,当地主管领导也仅仅只是“从安全的角度来讲,建议大家尽量饮用瓶装水、桶装水等成品水”,用的是“建议”和“尽量”等模棱两可的用语,不知道这些官员心里到底是如何想的,在他们的心中,民生到底是什么?民众的健康到底算什么?
其实近些年来在各地频频发生类似水污染造成居民饮水危机的公共事件,归根结蒂仍然是地方政府出于对GDP增长等政绩的冲动,而故意甚至恶意忽视与公众利益紧密相关的环保问题,这种盲目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忽略和牺牲可持续发生的长远利益、甚至以破坏环境、危及民生健康为代价的发展,凸显出一种普遍的现象,而一但发生了类似这种大面积流域性水污染公共危机事件,却似乎缺乏有效的问责制,应该承担责任的官员们,或许还自诩为关怀民生一样装模作样的发布所谓的公告,而事实上这种事先做恶、事后关怀的假象,不要也罢。
http://img3.cache.netease.com/photo/0001/2011-07-27/900x600_79V5JJAL00AP000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