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荒谬!未收到异议就允许大米加防腐剂吗?
(2011-05-22 0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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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剂
化学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
异议
食品添加剂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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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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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大米生产加工厂并不使用添加防腐剂,但国家新版的标准中却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化学添加剂,顿时引起了社会和公众广泛的质疑。在当前人们普遍对滥用化学添加剂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忧心忡忡的时候,这一过于主动的政府行为当然显得不合时宜且不负责任。
面对社会舆论的质疑和指责,据新京报5月21日报道,昨日,有卫生系统人士表示,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大米已经被允许使用防腐剂,因新标准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所以大米使用防腐剂没有被撤销。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卫生部曾在2007年发布《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记者看到,双乙酸钠(防腐剂)和脱乙酰甲壳素(增稠剂,又名壳聚糖)已开始被允许使用在大米里,两者的限量值与新标准无异。据悉,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对批准一种物质成为食品添加剂,并无“技术必要性”的要求。如果企业提出申请,专家对此物质进行安全性论证后,就会获得批准。上述人士称,这两种添加剂写进标准也是源于这种情况。
什么叫未收到异议?恐怕绝大多数天天吃大米的中国人从来就不知道我们吃的大米中被允许添加化学防腐剂等元素,既然吃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何以又会有卫生部专家声称“征求意见过程中,没有收到对上述三种添加剂在大米中使用的异议”?卫生部门到底征求过论证的意见?有没有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既然大多数大米加工厂家都认为没有必要使用,且作为消费者不可能支持在大米中使用防腐剂,那政府的职能部门又何以要自作多情的发布新标准允许使用呢?这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尤其是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时候,这种不顾公众利益、甚至不考虑长远影响而故意制造出来的“被添加剂”,这又让广大消费者情何以堪?
我们看到,卫生系统所谓专家表示,食品添加剂并非强制使用,即使写进新标准里,在生产中生产厂家可以根据需要按量使用;如果不需要,则无需使用。这种表态更是让人感觉荒谬之极,因为岂止消费者,即使是生产厂家都认为没有必要使用防腐剂等化学添加剂,为什么不干脆从新标准里撤销呢?难道真的要等到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等到出现广泛的异议才取消吗?显而易见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说词。而事实上,记者调查显示,大米生产企业几乎不使用这三种添加剂。有关专家也称,虽然添加剂毒性很低,但是没有使用必要,在大米加工工艺上也并无必要,应该被撤销。
真不知道那些制定标准的人脑子是怎么想的,竟然还声称“公开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好象消费者都弱智一样;这种故意忽视公众的知情权、主动制定明显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化学添加剂的政府行为,实际上就是失职渎职。难以让人相信,靠这些家伙来制定和控制食品安全,无异于缘木求鱼,也难怪如今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食品安全乱象会层出不穷。
最后我还对有关部门想说一句,不论消费者对在大米中添加化学防腐剂有没有异议,请不要拿我们当防腐剂试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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