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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莫让“灰暗新闻”成为不良官员的遮羞布

(2009-11-09 16: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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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时评
     昨天是中国记者节,各地宣传部门自然要组织记者们庆祝一番,放眼全国,从媒体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似乎云南的庆祝方式最为引人注目,因为他们组织了全省的新闻记者从业人员数万人以视频电视的方式集体宣誓承诺放弃“灰暗新闻”,并“让新闻更加温暖、更加阳光、更加有力量”,信息化时代,这种宣誓当然令人浮想联翩。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所谓“灰暗新闻”的相关报导:据云南网11月8日报道 今日是新中国第十个记者节。昨日,我省26家新闻媒体的400名记者在昆明金马碧鸡广场向社会公开承诺做负责任媒体,做到对新闻负责,对公众负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其余15个州市设立分会场,共万名新闻工作者举行宣誓仪式。在昆明主会场,云南日报、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春城晚报等26家新闻媒体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宣读了公开承诺书。各媒体主要负责人和数百名新闻工作者郑重宣誓,承诺以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待每一篇报道,展现和弘扬媒体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使命;坚决放弃暴力、血腥、低俗、灰暗的新闻,让新闻更加温暖、更加阳光、更加有力量;坚持与人民同命运、与时代共发展,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追求,以不断提高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为最终目标,办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媒体。

       为什么云南方面关于记者集体宣誓要承诺放弃“灰暗新闻”的报导在中国的新闻界和网络媒体产生了巨大反响并广为报导,恐怕正是因为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疑问,我们不怀疑云南方面是为了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而提出此项说法,毕竟在总体方向上媒体和记者们应该与中央保持一致,目的当然还是为了净化社会风气,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但考虑到不久前胡总在世界媒体峰会上的表态,强调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中国媒体”在“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加之中央反复强调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言论,眼下云南方面又提出要求记者们宣誓放弃所谓的“灰暗新闻”,还真是让人不得其要领,甚至让人产生丰富的联想,云南方面的真实意图到底是什么呢?这种说法到底有没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呢?或者是不是想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来钳制媒体监督呢?

       首先,我们希望知道到底何谓“灰暗新闻”呢?也就是说所谓灰暗新闻的定义到底是什么?这绝对是有必要弄清楚的概念,否则云南的记者们会在宣誓之后仍然一头雾水,并不容易把握分寸。我们且不论灰暗新闻的概念太模糊,就算是要说暴力、血腥、低俗的新闻,平时社会上总要发生一些血本的刑事案件,其中必然参杂一引起暴力的内容,是不是记者们就不能报导了呢,涉及到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暴力犯罪的正面意义,如果不能报导,这岂不是更加将造成一些潜在的社会隐患?至于低俗内容的新闻,我不知道云南省宣传部门指的是什么,其实更多的低俗新闻出现在对一些明星的八卦事件,而这正是相当多不关心政治时事的老百姓们所热衷的新闻,当然这些相当无聊的新闻加以遏制也不是坏事,但也无伤大雅,毕竟大多数老百姓都是俗人,没有官员们那么高的欣赏水平的政治意识;上述还都是要求放弃的有名目、有具体内容的概念,真正让人匪夷所思的倒是所谓的“灰暗新闻”,按常人的理解,灰暗新闻无外乎“灰色新闻”,或者说是“负面新闻”,这种说法确实让人很难理解,甚至度上人莫名其妙;众所周知,新闻最重要的要素就是真实性,时效性,相信大多数记者从业人员都是新闻专业的班科生,读了几年书,也很难理解“灰暗新闻”的定义,即使宣誓放弃,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灰暗新闻”,难免以后莫名其妙的遭到封杀,我们很容易想到,新闻到底是“灰色”还是“阳光”,并非记者们说了算,界定灰暗的权力绝对不在记者手上,更不在人民群众的手上,而是掌握在当地领导们的意识里,灰暗新闻,很可能就是地方上的负面新闻,比如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比如官员滥权不作为,比如负面的投资环境事件,比如因为管理缺失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等,如果只能报导所谓的“阳光”新闻,恐怕就变成文革时期的“形势一片大好”了,其社会危害性可想而知。

       其次,放弃和杜绝所谓的“灰暗新闻”,很可能由于其审查时拿捏的自由度过大,面太宽,而造成实际上变成地方官员们试图为了宣扬政绩而掩盖工作失误,进而将记者变成为地方负面新闻遮丑的工具和手段,比如说贪污腐败事件,比如官员不作为,这算不算灰暗新闻呢?难道只允许记者报道一些歌功颂德的事迹?所谓灰暗新闻的模糊范畴,很在可能变成一些心术不正的官员们为地方遮丑的工具,我们应该还记者去年河北发生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也正是因为早先钳制媒体报导,再三掩盖事实真相,甚至通过政府堂而皇之的否认,造成了更多的婴幼儿和家庭受到伤害,一发而不可收拾,并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了损害,遮掩的结果就是损害人民的利益,就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还有几年前的非典事件,同样是一开始政府官员遮遮掩掩,极力否认,同样造成了全球性的负面影响,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为什么中央不断的提出媒体应该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的要求信息公开,正是基于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是以人为本为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而媒体的参与,记者的社会责任才是符合这一理念的根本要求。

         云南的官员们应该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中央号召的正确的舆论导向,绝非地方想方设法的封杀当地负面新闻的借口和工具,也绝不是当地官员掌握了判断“灰暗新闻”的尺度而能够掩盖得了的,要知道今天的信息化时代,即使能够封杀记者的笔,也不能封杀住网络的快速反应,如今网络时代,世界已经成为“地球村”,再也不能一味地沿袭固守“这不让报道那不让报道”的过于保守的新闻理念,相反应该积极主动地通过快速、真实、客观、全面的新闻报道,对各种新闻舆论热点进行符合新闻规律的引导,如果弄得不好还会让自己下不了台,得不偿失。所以云南方面趁记者节要求全省记者们集体宣誓“放弃灰暗新闻”,其实一点也不阳光,一点也不能“提高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更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由此我们联想到最近不断曝出的官员对记者的雷语,什么“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什么“我可以关了新华网”,什么“你是不是党员”,什么“我拉屎是不是也要告诉你,臭不臭也要告诉你”,不外乎这些不良官员自以为是,自以为代表了党的利益,而实际将党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对立起来,真正损害到了党和政府的根本利益,忘记了官员的公仆意识,忘记了其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忘记了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

        所以云南方面所谓放弃“灰暗新闻”的报导,所谓“让新闻更加温暖、更加阳光、更加有力量”,不过是试图遮丑的借口,从而忘记了胡总刚刚强调的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中国媒体”在“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本上是与中央的决策背道而驰,片面的曲解“正确的舆论导向”,从而否定了记者应该掌握的新闻应该“快速、真实、客观、全面的报道”的本质,这种提法从根本上来说是模糊的,也是讼人怀疑的。

       我想尽量从正面来理解云南方面关于要求记者放弃所谓“灰暗新闻”报道的本意,如果真正是希望达到“让新闻更加温暖、更加阳光、更加有力量”,也不怀疑云南的官员希望达到“坚持与人民同命运、与时代共发展,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追求”,那不蒂于一件好事,但现实却总是让人们充满疑惑,这种模糊的说词还是少说为好,至少应该有其清晰的界线,千万莫让“灰暗新闻”成了不良官员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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