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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满城尽栽三角梅”就能打造出旅游城市?

(2009-10-23 01:21:15)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有部古装电影叫《满城尽是黄金甲》说的是古都长安,但如今在一个偏僻的的小县城,却正在现实的上演“满城尽栽三角梅”的闹剧;据四川在线10月22日报道 起争议洪雅县秋季绿化工作中,实施了一项“重要行动”:按照该县秋季绿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都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至少两株三角梅。督查发现未栽种者,将受到通报。”,报道说,洪雅县某局工作人员杨先生19日上午上班后,在单位内部网页上看到一则通知: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必须在家栽种三角梅(每人两株),机关事业单位视情况在本单位院内栽种三角梅……,“这是我县实施秋季绿化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行动,即让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都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三角梅,届时,全县城的居民楼都将被‘红花绿叶’的三角梅装扮得更加漂亮,让洪雅县成为最美旅游城市!”,昨日,洪雅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这样解释道。据了解,要求栽种的三角梅共3万株,每株价格7元,是县林业局领导带人到西昌购买的。而这一“全城遍栽三角梅”的统一行动,已经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争议。

         “让洪雅县成为最美旅游城市”,当然很好,作为西部城市,打造旅游品牌促进旅游经济,当然是正确的发展方向,甚至大规模由政府主导的绿化工作也并不过分甚至有其合理性,但我们从洪雅县出台的举措来看,却实在让人大跌眼镜,匪夷所思,政府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再次呈现出了一种好大喜功心境下的权力变态,我们姑且不论强制性的让全县干部职工在家里阳台上栽种文件规定的三角梅会不会让洪雅县打造成一个旅游城市,至少这种政策明显侵犯了干部职工的个人权力,难道在自己家的阳台上种自己喜爱的花草,或者说不按县政府的规定栽种三角梅就要受到“督查和通报”?谁给的洪雅县领导这么大的权力可以管到自己属下的职工家里种什么花了?你又凭什么处罚别人?自家的阳台,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不种又如何?这完全是个人的权力,根本不在公权力的制约之下,显而易见当地政府的作法是一种典型的自我权力膨胀,将手中的权力无限放大,  甚至放大到扭曲变态。

       再者,我们看到,要求栽种的三角梅共3万株,每株价格7元,是县林业局领导带人到西昌购买的。也就是说这些被发文要求在编干部职工强制栽种的三角梅,是由政府财政出钱,是免费发放的,难道政府真的要组织一个专门的队伍一家一家的检查是否按照要求种在阳台上了吗?如果做不到,那发文强制栽三角梅岂不是说说而已,并无太大实际意义;所以免费发放况且都没有过人领情,还要浪费公共财政的资源,吃力不讨好,得不偿失,还受到当地群众的非议和反感,岂不是可悲可笑?

         显而易见洪雅县政府强制本县干部职工在自家阳台栽种三角梅,是典型的权力越界,是典型的侵权,让人怀疑当地的领导是出于什么出发点,出于何种思考?难道种上三角梅或其它几种花花草草就能打造出一个旅游城市?这种表面文章、这种作秀,能吸引各地游客前往旅游?显然想法太幼稚、太简单,一个城市的旅游品牌,不仅仅在于外表,还关键在于其内涵、其人文历史,靠挖掘内在的自然或文化特色,并加以综合打造,这种依靠行政权力,并滥用公权力来实现并不一定合理的政策,营造虚假繁荣,其结果只会令人嘲笑和耻笑,甚至有点想拔苗助长的感觉。

         我们看到报道中说,三天以来,凡在洪雅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干部、职工都会从各自单位领取到两株三角梅,“你栽了吗?”一时间成为洪雅县城上班的政府干部和职工,见面时相互间说得最多的一句招呼语;其实这本身就已经是对政府权力越界、权力变态的深刻嘲讽。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2009/10/22/20091022132716daf7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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