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费用开支恐怕在世界上也难有望其顶背的,不仅仅一些正常的预算开支被人为的做大,各种接待、办公(包括豪华办公楼的建设)、福利、职务消费甚至借考察之名公款境内境外旅游等等,形成了巨大的财政负担和财政浪费,这种近乎由于办公行政费用引伸出来的浪费式财政支出,在更多需要财政投入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农业补助等方面面临财政窘境甚至入不敷出的境况之下,显得似乎缺乏基本道德,也早已经让公众怨声载道。而其中关于官员公车配置上的浪费则更显得突出,不仅仅限于大量司空见惯的公车私用现象,更多的是过多过滥的配置,已经根本不限于公务需要了,而基本上成了一种按职务级别配车的特权,难道中国的官员们的腿都如此珍贵,都不能走路或乘坐公交车了?难道只是挂了一官半职就一定得配置公车?难道中国已经富得超过了欧美发达国家?显然不是,我们知道,在西方国家比如德国,曾经有一部长级官员因为顺便用自己的公车送夫人上班一次被记者拍到曝光,结果最终被迫辞职,而更多的官员则根本不可能配置公车,反而在中国,公车泛滥、公车私用简直成了公开的潜规则,其实无非就是一种公开的特权、公开的腐败。
正是因为人们看到的各级政府上至省部、下至乡镇普遍的大量滥配公车情况以及无处不在的公车私用情况,已经到了公开腐败的地步,且早已被公众所诟病,强烈要求进行公车改革,以期建立一个高效节约型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开始了新一轮的所谓公车改革;而我们看到的所谓公车改革,基本上也大同小异,无外乎减少官员的公车配置而改以向各级官员个人每月发放车补。应该说进行公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也可以减少相当的财政支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已经实施的公车改革却同样也受到了相当的公众质疑,为什么,因为已经实施的公车改革仅仅只限于减少开支,并非针对实际用途,甚至只是继续以车补的方式按级别用财政的钱增加官员收入,裨是还是一种特权的公然延伸,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和实质。
我们可以先来看几则相关新闻,一则是关于杭州市、辽阳市宏伟区公车改革发放补贴成了一大新闻焦点,日前杭州市纪委就这一问题作出正式回应,称此次首批参加公车改革的21家市级机关,近两个月来公车费用下降32%左右,单位和涉改人员对车改表示满意;另一则是前一天,羊城晚报也刊登消息,辽阳市宏伟区车改补贴具体标准:县级干部中,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7.6万元/年;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及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6.2万元/年;此级干部最少车补也有3.3万元/年。正科级干部分三类,车补每年从2.47万元到1.43万元不等。文件称,若此方案得以实施,当年直接节约车辆费用177.92万元,综合经济效益可达286.92万元。同篇报道还说,辽阳市长岭区于2008年4月开始实施车改方案,启动7个月后,车改单位上交公车105台,上交率97%;直接经济效益达335万元,测算5年综合效益可达2500万元,平均年节支500万元,平均年节支率43%。而关于车补的额度,有的规定枯局级每月2500元,下至说科级干部最少的也有300元,更有某地区的公车改革方案竟然每月要补助给官员六千多元车费的消息,引起很多网友的对公车改革的不满和质疑。
这里我们不能否认即使车补方式的公车改革也能减少相当额度的财政支出,比不进行改革还是节省了一些费用,尽管官方的计算方式有功利性因素的夸大其词;但这种改革何以仍然遭到公众的质疑和不满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改革的目的仅仅只是减少财政支出,而不是着眼于工作需要、职务需要,甚至变相的将过去形成的公车特权以车补的方式合法化,是以继续从国库里拿钱进行彻头彻尾的特权合法化,是特权在改革的旗号下继续延伸;道理很清楚,什么人需要配置公车?是工作需要的当然必须配置,如果不配,那发放车补则理所当然,至于发多发少另当别论,而过去相当多只是按照级别配置的公车,本身就是以职论车,本身就是特权,很多基层官员甚至乡镇官员,只要挂了个一官半职,都能开着各种豪华公车招摇过市,公车私用,很少看到用于公务,本身就是最大的财政浪费且滋生特权下的腐败,而现在一些公车改革则并未着眼于解决这些浪费式特权,不是治本甚至连治标都没有,反而向那些过去无端享受特权的不需要配置公车的人发放车补,这算公平吧?这难道不值得群众反感和质疑吗?这些纯粹的特权用车,唯一的改革就是彻底取消特权,取消不必要的公车,根本不存在以车补的方式进行变相福利,其实就是变相的腐败,就是特权合法化的延伸。
从上述情况我们不难看出,那些进行了公车改革的地方,仍然不愿意放弃到手的特权,仍然不想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公车改革,而只是一昧的声称发放车补又节约了N多的钱为理由,来继续特权的合法化,把官员已有的特权进行货币化的分配,理所当然的得不到公众的认同,反而让政府的形象和改革的目的遭到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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