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简称,包括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遗迹。国务院于2013年5月核定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此,山西“国保”累计达452处,居全国第一。长治“国保”累计66处,居山西省第二。
长治市66个“国保”单位包括:古建筑60处、旧址2处、石窟寺及石刻2处、古墓葬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长治市13个县市区家家有“国保”:平顺县14处,长子县12处、襄垣县6处、黎城县5处、武乡县4处、潞城市4处、沁县4处、郊区3处、长治县3处、屯留县3处、壶关县3处、城区2处、沁源县2处。具体统计如下:



路璐 刘炎娜/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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