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刍议】感谢恩赐——郑州黄河大桥终止26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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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刍议】感谢恩赐——郑州黄河大桥终止26年收费!
文:公理力
据10月08日相关报道,从即日起,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费!这座建成于1986年的大桥,历经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漫长等待后终于还桥于民,成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咋一听,估计有不少人会觉得这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好事!当然也有不少人会感到不以为然,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嘛!进一步了解详情后,公理力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原来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国家审计署2008年2月的审计结果就显示:总投资仅1.78亿元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早在大桥通车10年后的1996年就已经全部还清贷款!其违规收费达14.5亿元!
善良的人们或许会义愤填膺,这大桥本来就应该是公益性基础设施,你们凭什么多收刮民脂民膏十几个亿?!且慢!在这个奇迹层出不穷的神奇社会,什么都是可能的,没有那么多应该、不应该!请听听河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如何解释。
这位大人说了:该大桥在2000年8月以后,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转为经营性收费大桥,属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资产,其收费年限截至2020年!这意味着人家收费是合理合法行为!按这位公仆的说法推算,现在才是2012年,岂不等于高尚地提前8年还桥于民?!
尚有感恩之心的国人,对于人家的这种大恩大德,我们该不该感激涕零呢?况且,人家除了收费的损失,对普遍患有GDP偏执综合征的公仆们来说,还不得不蒙受GDP缩水的巨大精神损失。另外还有300多名收费人员需要安置呢。
但在感恩之前,公理力觉得,至少还有下面几个问题最好弄弄清楚。
1】违规收费14.5亿元,是否意味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该大桥2000年8月后转为经营性收费是错误的呢?否则的话,岂非国家审计署在故意栽赃抹黑河南省、甚至是“国家相关部门”?!在完成还贷性收费后,将本应成为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大桥“转为经营性收费”的法规依据何在?
2】即使存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河南省政府就能完全撇清责任?他们在1996年还清全部贷款后至2000年8月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前这4年间的收费算怎么回事?也属合理合法吗?
3】既然国家审计署关于该大桥违规收费的审计结果早在2008年2月就已经出炉,该大桥的管理者为何敢于继续我行我素长达4年又8个月之久,直到今天才终止收费呢?
4】郑州大桥违规收费的情况在吾国显然不是唯一个案,类似性质的巨额违规收费案例究竟还有多少?在有了这个率先垂范终止的先例之后,这种状况何时才能在全国范围得到彻底纠正?
5】我国GDP总值号称世界第二,在其构成中有多大比例属于这类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违规收费、虚报或其它泡沫成分?
6】公理力缺乏必要的想象力,一座大桥为何竟然需要300多名收费人员?
相关报道还有一个细节不宜忽略:“2011年国家五部委开展了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河南省……各部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决定终止黄河大桥收费。这也是河南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成果!”
在我们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社会,一个铁的事实是:国人的很多权益是有赖于恩赐的!公理力自认是一个有感恩之心的人,或许你会不以为然,我还是要感谢各方公仆们的“重要成果”和高尚恩赐!尽管他们中有些人显然并不情愿。除了率先垂范的河南公仆们,还包括国家审计署的公仆们、国家五部委的公仆们。没有他们的共同努力和恩赐,假如郑州的公仆们再收费八年,我们又有多少选择?!
最后,作为这篇文字的结束,报告一下该公益性大桥的现状:经技术部门检测发现,历经26年的承载运行和风霜雨雪侵蚀,大桥出现裂缝等病害,需加固维修后,方可放心安全通行!但公理觉得,它至少没有像哈尔滨大桥那样,没有垮就是好消息!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