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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袖” 

(2009-06-30 03:13:50)
标签:

同性恋

双性恋

发小

蹲位

汉哀帝

法国

分类:

“我们不歧视同性恋!”一对知识分子夫妇巴斯卡尔和尼克这样对我说。

他们生活养尊处优,在塞纳河畔有一处可以望见铁塔和米拉波大桥的精致公寓。巴斯卡尔曾是政府高官,技术出身,尼克是艺术家。都是犹太人后裔,传统的法国布尔乔亚家庭。

“但我们的儿女决不能是同性恋!我们也不愿和这种人交往!”——他们又补充说。

这让我想起我的一位“发小”的太太对同性恋的定位。他们夫妻在美国打拼了十几年,现在在国内淘金,事业有成,生活方式已经很美国化。她说,我的两个女儿将来嫁人有三个“底线”:不能嫁黑人,不能嫁中国的“小皇帝”,不能是同性恋!

要强调的是,她曾在一家美国著名的时装公司工作。“当时的工作环境中,周围净是同性恋!” 她还对我说,她和那些同性恋男同事都是朋友 ——他们都很注意穿着, 家饰等生活情趣, 经常陪我买东西, 评头论足,没有一般男生的强势。因为他们本身是弱势群体, 对人的弱点一般更加宽容。像我这种马马虎虎的人在他们面前就很自在……

这些对同性恋有接触有了解、本身知识层次、社会地位也不低的中外朋友,对同性恋的看法:可以接受、交往,但别沾我!我的亲人也不能是同性恋!是否是典型的“有限容忍”呢?

我的法国朋友P.就是个同性恋。我们之间无话不谈,真是好朋友,但从没谈到过这个话题。一旦触及这个话题,甚至触及到某些有关的词汇,双方都会小心翼翼地避开。说实话,我对他的同性恋身份一直将信将疑,或者说自欺欺人,从未自己捅破这层窗户纸。他虽然不避讳把他的同性恋朋友介绍给我相识,但很明显,他也愿意在他的同性恋或非同性恋朋友圈子中突出我和他的朋友关系。可能也要向大家表明:看,我也有一个非同性恋的好朋友;他有家、有孩子,而且他们都接受我!

直到有一年我的那位“发小”夫妻从美国来巴黎玩,通过我认识了P.和他的同性恋伙伴J.之后,他们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从打扮方式、生活中的种种迹象看,P.是不折不扣的同性恋!

这对我不啻是一记重拳打在脸上!想想,是啊,其实有不少“证据”可以证明他是同性恋,我怎么就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呢?!譬如有一次我们一起出去,在高速公路旁的一个简陋厕所,发现厕所的蹲位坏了不能用,他竟然放弃了小解,宁可再开几十公里到下一个休息站,找到有蹲位的厕所再用。

P.、J之间闹别扭的时候也挺逗。互相嗔怪,或者一个恩威并施,另一个忍辱负重;一个得理不饶人,另一个处处陪着小心;在旁人面前互相“补台”彼此关照,在各种场合步调一致保持和谐……简直与正常的夫妻无异而绝不像是哥们儿、发小。

还有一次,我和P.、J.三人一起去阿尔萨斯参观圣诞市场,订的饭店只有两间空房,一间双人床、一间单人床。三个男人显然没法住,我说再另找一间饭店吧。这时P.说,没关系,我和J.住双人间,你自己睡单间!你不用担心……

——我担心什么啊?我就是没想透这事!当时,我就想起了“断袖”的故事。

以“断袖”喻同性之爱,说的是中国西汉末年汉哀帝刘欣和宠臣董贤的故事。两人同床而寝,早晨,汉哀帝起来上早朝,发现仍在梦中的董贤,压住了自己的一只衣袖。汉哀帝不忍将他推醒,毅然拔剑割断了自己的衣袖!

我还有另外一对朋友,夫妻两个都是双性恋!他们有两儿一女,外人看起来绝对是正常人。可是有一天,我们共同的朋友、和他们夫妻相识多年、和先生共事多年的索尼亚神秘地告诉我说:你这两个好朋友,男的是双性恋;女的为此吃醋,也“开发”了自己的同性恋倾向,最终也成为双性恋。——您可以想象,我听了她的话,有多么吃惊!可是一结合她给我叙述的事例,联系我与这对夫妻交往的经历,好像能明白一点。那位先生在一家法国知名金融企业工作,企业本身档次很高,他在里面做的却完全是蓝领的工作:负责企业内部文件的印刷和发行事务。他虽然职务不高,工作性质相对“体力”,可他却是公司“企业协会”的负责人,在职工中有不小的影响力。——法国大企业内部的这种“企业协会”,类似于中国工会的部分职能,如组织职工旅游、负责职工福利等等。有的法国人说,通常都是那些愿意为他人服务、有时自己也占点儿小便宜的人,热衷于“企业协会”的工作。

先生为人很周到、圆滑,可有一次我临时住在他家,他却让我很吃惊:洗完澡后,他竟然光着身子走到我面前说这说那,让我十分尴尬。这与他在外人面前彬彬有礼的殷勤劲儿可是大相径庭啊!

他夫人则表面上看起来像个“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的贵妇人,其实为人很俗很小气。家里的孩子也显得比较没有教养,个人生活一个比一个热闹,事业发展却都乏善可陈。

这些矛盾、错综的生活,就构成了这样一个双性恋夫妻的家庭。不过有一点倒值得一提,就是这个家庭还有点打破犹太人、阿拉伯人婚姻隔阂的意思:作为犹太人后裔,他们的一个孩子,和阿拉伯人结婚了。——可这是否让人觉得这样的家庭关系层次更丰富、关系更复杂了呢?

法国虽然不像荷兰等国一样,是欧洲对同性恋最宽容的国家,但法兰西“断袖”的社会地位还是可圈可点的。巴黎每年都有一次同性恋的大游行,法国法律也允许同性恋同居、领取合法证件。法国的政经要人中,有很多是同性恋。如左翼社会党籍的巴黎市长贝尔特朗·德拉诺埃,前文化部长雅克·朗等。文化艺术界当然就更多了。科学研究认为,普通人中有4%是同性恋。但我们听到看到的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数远没有这么多。除了公开声明自己是同性恋的,还有数量也许更多的不公开者。或者,应该这么说,如果表面上给人的印象是现在同性恋数量多了,其实也许不一定。只不过因为现在社会环境宽松了,敢于堂而皇之地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多了。

同性恋的人一般都讲求生活质量,吃、穿、用都尽可能高级。做表面文章的目的,可能也和他们内心的挣扎甚至痛苦有关——说到底,他们也明白,自己是社会上绝对的弱势和另类。还有一点,很多正常人可以勉强接受异性的同性恋,但对和自己同性的同性恋却保持距离,唯恐沾上。也不能说他(她)们歧视谁,但心底还是自我保护意识很强。

 

从心里接受和认可了P.的同性恋身份后,就更容易发现其实他的生活和交往圈子,真是够“另类”的。P.在J.之后的另一个“同志”G.是个法国时尚界名人。无论什么场合,只要G.一出现,肯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一个一米九几的大男人,打扮却十分女性化:花围巾、时髦凉鞋、彩色眼镜、时装帽子……不一而足。而P.也确实越来越注意与“有家”的正常人的交往,并把与他们(其中当然也包括我!)的交往有意无意地在同事或不太熟的朋友面前“显摆”出来——说到底,还是“弱势”心理和思维,唯恐别人看不起自己!

你说我会不会有一天和我的朋友P.捅破这层窗户纸呢?

——我说的可是,我告诉他,我知道他是“断袖”;而不是,我也“断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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