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读书的事为什么娄有发生
又到一年招生时,大专院校招生话题又值得议一议。自从文革后,大中专院校恢复招生以来,已陆续发生多起冒用他人的成绩与身份去上学深造的事件。这些冒名者都是因为自己的考试成绩不入围,通过“内线”,让被冒名者以为自己“名落孙山”,而截下被冒名者的录取通知书,自己却冒用了他人的考试成绩和身份,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从此改变了两人各自的命运。冒牌者获得大专文凭,安排了工作甚至飞煌腾达,而被冒名者可能还在打工或务农。最轰动的要算一、两年前发生的湖南省姑娘罗彩霞被人冒名读大学一事,最近又有海南姑娘林琳发现有人冒用她的身份证在湖北读大学并已于两年前毕业,捷足先登地以她的名又领取了大学毕业证书。在过去,居民身份未进入信息化管理,冒名顶替的事也不容易被察觉。而罗彩霞姑娘则是到银行办卡受阻,才知道自己身份被冒用,冒名者的行为也告东窗事发。
为什么此类事件总是查而不绝呢?归纳起来,有下列几种原因:
一:收益较大而违法成本太低。
在上个世纪,只要能读上大学或中专,农村户口即可变为城市户口,毕业后安排工作不成问题。就算現在,有大学或中专以上的学历,找份理想的工作也比较容易。因此,能考上中专以上的院校读书,仍然是许多学子的追求。个别成绩欠佳的学生,在家长的纵容下便会打起歪主意,通过教育和公安户籍部门的关系网,绕过某个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其考试成绩和戶口“移花接木”
到自己身上,冒名顶替去上学。等到发现时,往往已既成事实,冒名者或已工作多年,学到的知识也不可能在其脑中“消磁”删掉,最后也最多受点处分,向被冒名者赔点钱了事,甚至不了了之。被冒名者只能自叹倒楣。
二:一旦事情败露,具体处理问题的人同情心並不真正倒向受害者一边。丑事被揭穿,冒名者只是难过一陣子,学到了知识却受用一輩子。
以罗彩霞被冒名事件为例,当初教育和公安部门是那么的轻而易举地把她的学籍和户口“移花接木”,而此事被揭露以后,要把移开的“花木”“接回原处”却是何等艰难,原地公安部门办不了,要劳她在就读地法院起诉,要求恢复自己原来的身份,而当地的法院一查就是一年多,前个时期经《广州日报》披露,当地法院才回应说是“按程序办事”,“
很快就会开庭”云云。也许是我老糊涂了,怎么也弄不懂,为什么明摆着的事,“按程序”还需一两年?如果当初罗彩霞姑娘妥协了,同意改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恐怕这个“程序”就简单多了。说白了,就是在办案人的心目中认为,人家冒名也不过是为了求学深造而已,你何必那么较真、赶尽杀绝呢!他们只看到冒名者在事发后受到的巨打精神压力而产生了怜悯之心,却没有为被冒名者设身处地地想一想。
三:对参与造假舞弊者的处理太轻,起不到警示后人的阻吓作用。
从报章对多起冒名案件的报道中看到,参与或指使冒名造假的人,除了各别人因涉嫌其他犯罪案件而被並罚者之外,其他参与造假的有关人员,几乎没有人因此而丢官去职的,处理手段几乎是隔靴搔癢,这就使得造假者有恃无恐。
四:受某些潛在观念的影响,当事者对冒名读书的行为少有恥辱感。而许多局外人也会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为了读书深造,手段不太光彩而已。
国人一般对偷财偷物的贼是深恶痛绝的,认为偷盗行为是可恥的,但对偷书者却往往法外开恩。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有句名言,就是“偷书不算偷”。孔乙己还对他的偷书行为大加辩解,说甚么“君子固穷”。。。。。。,意思是说,我是君子,我再穷,也不会去偷东西。我只不过是偷书而已,偷书不算偷,不过是斯文“拿来”而已。在这里,他已经把偷书与偷财物区分得一清二楚。有许多人的心目中几乎默认了这个道理。既然偷书不算偷,那么,偷读又算得了什么呢?因此冒名读书者对自己的行为並没有多少恥辱感。
怎样才能杜绝此类冒名顶替的案件呢?我认为,完全杜绝是非常困难的,但是,若措施到位,或能使此类案件发生率大为降低。
首先,在行政措施上,要对策划和参与造假的公职人员给予严厉处分,要令他们丢官弃职、得不偿失。这样才能对后人有警示、威摄作用。使得想犯案的人不得不考虑违法后所要付出的代价。
其次,在宣传舆论方面要使广大考生和家长认识到公平、公正的重要性;要把冒名顶替的行为与偷盗行为等同起来。有人或许会认为,不就是为了升学深造嘛,读书也不是坏事。那么,小偷偷盗不也为了生活得更好吗?想有好的生活,这也不算坏事吧。想有好的生活、想读书,这种要求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但是,为了自己有好的生活,不经人家同意,就把人家的财物占为己有,这种行为叫偷,是人人讨厌的、痛恨的。为了自己能升学,把别人的考试成绩连带户口姓名都变成自己的,这难道不算偷吗?为什么当事人不觉得可恥,旁人也不觉得太可恨呢?还是“偷书不算偷”这种错误观念在作怪吧!
每年高考,国家都要花相当的人力物力来防止作弊,就是因为有极少数人总想不经过自己努力苦读,而是通过作弊的办法来取得入学资格。不论是考试作弊还是盗用他人成绩和身份,来达到自己升学的目的,都是可恥的,其行为与偷盗行为无异。如果大家能统一认识,把这种违法行为当做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也许这种偷盗行为就能少发生甚至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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