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方正第五》原文及译文(39)
(2010-12-07 09: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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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梅颐尝有惠于陶公,后为豫章太守,有事,王丞相遣收之。侃曰:“天子富于春秋,万机自诸侯出,王公既得录,陶公何为不可放!”乃遣人于江口夺之。颐见陶公,拜,陶公止之。颐曰:“梅仲真膝,明日岂可复屈邪?”
【注释】
梅颐:字仲真。当初大将军王敦把荆州刺史陶侃降为广州刺史时,有人在王敦面前说了陶侃的坏话,王敦就想杀陶侃。这时王敦手下的咨议参军、梅颐的弟弟梅陶劝阻了王敦,陶侃得免。后来陶侃升任大将军、太尉,借放梅颐来报答梅陶。这里说的“梅颐有惠于陶公”,恐属传闻有误。
有事:指犯事。
收:拘捕。
富于春秋:指年轻。万机:万事。
录:逮捕。
【译文】
梅颐曾经对陶侃有过恩德。后来梅颐任豫章郡太守,犯了罪,丞相王导派人去逮捕了他。陶侃说:“天子还年轻,政令都由大臣发出;王公既然能逮捕人,我陶公为什么就不能放!”于是派人到江口把梅颐夺过来。梅颐去见陶侃,下拜,陶侃拦住他不让拜。梅颐说:”我梅仲真的膝头,明天难道能够再弯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