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方正第五》原文及译文(1)
(2010-11-16 16: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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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注释】
陈太丘:指陈寔,字仲弓,有德行为太丘长,人称陈太丘。
期:约定。
日中:古代十二时辰之一,就是中午。
元方:陈寔的儿子陈纪,字元方。
不:通“否”。
相:“相委”的“相”,是动作偏指一方,译为“我”、“自己”。
【译文】
陈寔和友人约定出行,约定的时间是中午。友人过了中午没到,陈寔不再等他先离去了,他离开后友人才到。陈纪当时年方七岁,在门外玩耍。客人问陈纪:“令尊在家吗?”陈纪回答说:“等您好久您未来,已经离开了。”友人便发怒说:“不是个人!跟人家相邀而行,却丢下人家走了。”陈纪说:“您和家父约定的时间是日中,日中您 没有来,就是没有信用;当着他的儿子骂他的父亲,就是无礼。”友人惭愧,下车来拉陈纪。陈纪走入门里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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