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文学第四》原文及译文(45)
(2010-09-03 08: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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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于法开始与支公争名,后情渐归支,意甚不忿,遂遁迹剡下。遣弟子出都,语使过会稽。于时支公正讲小品。开戒弟子:“道林讲,比汝至,当在某品中。”因示语攻难数十番,云:“旧此中不可复通。”弟子如言诣支公。正值讲,因谨述开意,往反多时,林公遂屈。厉声曰:“君何足复受人寄载来!”
【注释】
于法开:晋僧人,隐居剡县,兼行医术。
支公,指支遁。
情:众人的心意、心愿。
不分:不平,不服气。
遁迹:隐居。
剡(shàn)下:剡县。属会稽郡,支道林住在会稽郡的首府山阴县,剡县在山阴县东南。
攻难数十番:攻击驳难几十回。
来:助词。【译文】于法开和尚起初和支道林争名,后来大家的心意逐渐倾向于支道林,他心里非常不服气,便到剡县隐居起来。有一次,于怯开派弟子到京都去,吩咐弟子经过会稽山阴县。当时支道林正在那里宣讲佛经《小品》。于法开告诉他的弟子说:“道林开讲《小品》,等你到达时,就该讲某品了。”于是给弟子示范,告诉他来回数十次的攻洁辩难,并且说:“过去这里面的问题他一直讲不通畅。”弟子照他的告诫去拜访支道林。正好碰上支道林宣讲到那一品,于是谨慎地陈述起于法开的见解,两人来回辨论了很久,支道林终于辩输了。于是厉声说:“您为什么能接受别人的旨意,传递他人之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