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毁“北高南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易胜华 律师
近日,高铭暄老先生因一篇新华社的采访稿成为了众矢之的,骂声一片。此前高老先生曾因提出“国庆60周年特赦罪犯”的动议,被一些激愤的民众口诛笔伐。这一次的骂潮,因话题敏感而更加汹涌。
由高老先生挨骂,不由得想起马克昌老先生。两位老先生都是中国刑法界的泰山北斗,并称“北高南马”。刑法是中国任何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必修课,毫不夸张地说,当代中国的法律工作者,无论是从事理论研究还是实务工作,无论是法律学者、公检法或者律师,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学过他们(或者他们的徒子徒孙)编写的刑法学教材。学刑法的人,尤以能够师承两位老先生为荣。
挨骂的不仅仅是高老先生,马老先生也未能幸免。在“玉娇案”中,马老先生接受采访发表了玉娇“防卫过当”的观点,引来众多非议。
我虽未师承两位前辈,但内心也一直把他们当成我可敬可爱的老师。“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对两位前辈的敬爱,不影响我对于他们的某些观点持有保留意见,我也为偶像的坍塌而痛心疾首。看着照片上两位长者的满头白发,我无法发出斥责与谩骂的声音。我深知应当尊重不同的声音,即使反对,也要有理有据地辩驳。
眼见刑法界的两位泰山北斗清誉遭毁,法律人的痛苦尤甚于他人。清高的学者,德隆望尊的长者,本应闲云野鹤,一尘不染,青史留名,何苦堕入凡尘,卷入是非?细细想来,无非以下几点:
一是学者的“迂”。潜心研究学问的人,大多“两耳不闻窗外事”,不通人情世故,只管埋头书斋,就事论事。学者的观点,本身就是一家之言,允许争鸣和辩论。有些时候,越是反对者众,越能激发这些“迂”学者的倔劲,激起他们“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两位老先生治学一生,身经百战,对于他人的谩骂攻击,自然是一笑置之。但是,两位老先生可能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法律界的权威地位。他们的言论,尤其是对于时事的评点不再是“一家之言”,很多时候相当于“盖棺定论”。这种言论如果有瑕疵,会伤害无数人,说严重一点,可能会阻滞法治的进程。我相信,这决不是他们的本意。
二是弟子的“蠢”。两位老先生都已是八十高龄,虽然鹤发童颜,拥有“四十岁的心脏”(医生形容马老先生),但毕竟是夕阳西下。两位老先生专心治学,不可能事必躬亲,一些杂事难免交给助手、弟子去处理。我宁可认为,有些观点不是出自两位老先生之口,而是由弟子捉刀。应当斥责的,是这些未得乃师真传、不知天高地厚的弟子。两位老先生如果知道真相,也许会仰天长叹吧。
三是记者的“毒”。我无意与媒体朋友结怨,但是有些时候、有些记者,由于各种原因(比如没有正确理解受访者的话意,或者出于其他的需要)而阉割受访者的观点,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导致受访者的观点被曲解。如果是无心误读了受访者的原意,记者应当刊发更正声明,还原受访者的本意。如果是故意为之的话,则“用心何其毒也”。老先生百口莫辩,几十年辛苦经营的声名遭遇黑手,这样的记者已经丧失了职业道德,应当入拔舌地狱。
无论我的猜想是否属实,无论我是否认同两位老先生的观点,我仍然保持我对长者的礼节。毕竟,他们传授我知识,教我成长为一个法律人。他们未竟的事业,我辈会继续坚持;他们播洒的火种,总有一天要燎原……
2010年10月25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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