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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羔羊――从马家爵到邱兴华

(2009-06-27 22:11:52)
标签:

刑事案件

死刑

故意杀人

弱势群体

北京律师

杂谈

分类: 杂谈随笔

今天,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邱兴华死刑。这个结局是所有人意料之中的。尽管邱兴华表示要上诉,那也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其实,象这种当庭宣判的刑事案件,大多是有关部门极为重视的,为体现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方针,一向互相扯皮、效率低下的中国司法机关,配合极为默契,动作非常迅速。邱兴华716日杀人,819日被抓,走完公检法三个程序(如果以一审判决为法院阶段结束的话)仅仅只用了2个月的时间。相比那些一拖就是两三年,甚至是遥遥无期的工伤、合同纠纷等案件,我们司法机关的办事效率令人吃惊。

 

除非是越狱,邱兴华是在劫难逃了。一声枪响之后,他便要消失在我们的世界里,从此,这个罪恶的生命成为一个偶尔被人提起的名字,就像马家爵一样。

 

相比马家爵,人们对于邱兴华的感情可能更多的是仇恨与恐惧,很少有同情与怜悯。确实,他们两人的身份有很大的区别。一个是在校的大学生,一个是文化不高的农民。但是两人却有着相似的贫困的家境,杀人动机也惊人的一致:受辱后的激情杀人。这类人在社会上,原本是那种逆来顺受,低眉顺眼的良民,属于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性质,是温顺的绵羊。但是,最终他们却成为了最残暴的杀人恶魔。这就是俗语所说的: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从羊变成狼,从良民成为狂魔,这中间到底积蓄了多久的愤怒,经历了多少的压抑?不由得想起《白毛女》中的一句台词:“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那么,在我们这个新社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个制度将“羊”变成了“狼”?

 

马家爵也好,邱兴华也罢,一杀了之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和马家爵、邱兴华有着相同命运的人群数以亿计,一个个的杀太麻烦,要杀光的话估计只能动用核弹了。而且这种看似良民的人一旦激发出魔性,杀人根本就没有目标,不分好歹,只求痛快。邱兴华已经到了“五步杀一人”的境界了。尤其令人惊叹的是,一个身体单薄的47岁的农民,在数以百计的武装人员的包围圈中,居然胜似闲庭信步,在深山老林以野果充饥长达30多天后,不过是为了回家看孩子才中了埋伏。饶是如此,四个身强体壮的民警也花费了几十分钟才将其制服,其中一位民警还受伤。一个普通的农民,居然有如此“草上飞”的本事,如果引导得好,加入我党我军,说不定会成为一名响当当的传奇人物啊。如果是在战乱年代的话,那也是一代枭雄了。相比之下,马家爵的落网就不怎么精彩,被抓获的时候已经落魄到捡垃圾吃的地步。可见一代不如一代,现在的大学生还不如一个农民。

 

这些可怕的人正潜伏在我们的身边。谁也无法保证,我们身边的某个温顺的可怜虫哪一天不会魔性大发,挥刀乱砍。如果是精神病人或者危险分子,我们还可以防范,如果是黑社会,我们根本不会去接近。怕就怕这种人。而每个人都有这种可能。这世界,太没有安全感了。

 

其实每个人都是集天使与魔鬼于一身的。马家爵与邱兴华给了我们一个沉重的教训:一定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要因为他很穷、很脏、很丑而歧视他,欺负他,羞辱他,他们越是穷、脏、丑,我们越要给他多一些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黑暗冰冷的心中有一丝亮色和暖意,让他们满怀仇恨的内心里,偶尔也会有一些感激。唯有如此,他们的魔性才不会过早被激发,不会伤害到那些无辜的人――冤有头,债有主,购买商品请认准商标,报仇雪恨请认准人头!

 

而我们的社会,该为这些可怜的弱势群体做些什么?我们一直宣称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哪里?前不久被抓起来的上海滩的一大批贪官涉及的好像就是“社保基金”?原来正是因为这一帮贪官的行为,才导致贫困人群的生存状况进一步恶化,导致他们魔性大发,铤而走险!

 

那些活不下去的邱兴华、马家爵等兄弟们:给你们提个醒,你们的仇人其实就是那些躲在深宅大院里面,坐着豪华的轿车,吃着生猛海鲜,搂着娇妻美妾,脑满肠肥、颐指气使的贪官污吏!您可一定要认准了······

 

至于象易某这样扶危济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小人物,您就当我是空气吧,谢谢:)

 

 

 易胜华律师

200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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