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之律师承接“舞王”重大火灾案二审辩护
(2009-07-13 16: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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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舞王火灾玩忽职守罪张思之深圳市 |
1988年,张思之律师承办了大兴安岭火灾“渎职官员”庄学义一案的辩护,张思之律师说出了著名的一句话:“我们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该案被告、林业局长被判犯有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7年后,黑龙江省高院再审,宣告庄学义无罪。
20年后,张思之律师已是82岁高龄,又一次承接了重大火灾案“渎职官员”陈峰的二审辩护。
2008年9月20日,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舞王俱乐部”发生重大火灾,导致44人死亡的惨案,在国内外造成重大影响。
陈峰,男,44岁,龙岗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1993年曾因参加扑灭一起重大火灾身负重伤,荣立公安部一等功;2000年组建龙岗消防大队一中队始担任中队长,多次立功受奖。“舞王”火灾事故发生时陈峰正在家养病,闻讯后赶赴现场指挥灭火抢救,成为“舞王”火灾事故案中6名被最高检调查组指定的渎职嫌疑人之一,也是深圳市消防系统中唯一被指控涉嫌渎职犯罪的官员。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陈峰虽部分履行了职责,但存在失职行为,没有对“舞王俱乐部”依法采取关停等措施,致使“舞王俱乐部”在未通过消防验收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经营,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该危害后果与上诉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存在因果关系,为此,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峰有期徒刑六年。陈峰坚持无罪,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认为:一审判决无视消防工作的具体分工,混淆各部门的职责,导致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舞王俱乐部”属于二次装修工程已审核、验收不合格,整改中却擅自开业的单位,处于“建筑消防监督”阶段,对它的监管属于消防大队防火科的职责范围,即使是建筑的问题,也是由建审科负责。一中队的主要职责是灭火和负责监管已经通过消防审核验收的单位,没有消防监督审核职责,没有关停“舞王俱乐部”的职权。
此案现已进入二审程序。
20年后,张思之律师已是82岁高龄,又一次承接了重大火灾案“渎职官员”陈峰的二审辩护。
2008年9月20日,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舞王俱乐部”发生重大火灾,导致44人死亡的惨案,在国内外造成重大影响。
陈峰,男,44岁,龙岗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1993年曾因参加扑灭一起重大火灾身负重伤,荣立公安部一等功;2000年组建龙岗消防大队一中队始担任中队长,多次立功受奖。“舞王”火灾事故发生时陈峰正在家养病,闻讯后赶赴现场指挥灭火抢救,成为“舞王”火灾事故案中6名被最高检调查组指定的渎职嫌疑人之一,也是深圳市消防系统中唯一被指控涉嫌渎职犯罪的官员。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陈峰虽部分履行了职责,但存在失职行为,没有对“舞王俱乐部”依法采取关停等措施,致使“舞王俱乐部”在未通过消防验收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经营,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该危害后果与上诉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存在因果关系,为此,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峰有期徒刑六年。陈峰坚持无罪,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认为:一审判决无视消防工作的具体分工,混淆各部门的职责,导致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舞王俱乐部”属于二次装修工程已审核、验收不合格,整改中却擅自开业的单位,处于“建筑消防监督”阶段,对它的监管属于消防大队防火科的职责范围,即使是建筑的问题,也是由建审科负责。一中队的主要职责是灭火和负责监管已经通过消防审核验收的单位,没有消防监督审核职责,没有关停“舞王俱乐部”的职权。
此案现已进入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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