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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懂点刑法很有必要!

(2014-02-16 2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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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美国一位律师买了一盒极为珍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接着,他在一个月内把雪茄抽完了,却提出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诉讼,还赢了官司。法官认为,该律师手上的确有保险公司同意承包的保单,证明保险公司保证赔偿任何火险,且保单中没有明确指出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必须赔偿。

保险公司决定接受判决,赔偿美金1.5万元。但在该律师兑现支票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逮捕他,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案”。由于他自己先前的诉讼和证词,这名律师立即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入狱24个月,并罚款2.4万元。

——引自“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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