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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辩学记九 律师培训重在实战技能

(2010-09-19 23:58:29)
标签:

许兰亭

美国

宋体

田文昌

杂谈

分类: 工作日志

北京刑辩学记九 律师培训重在实战技能

9月19日,转眼间,律师学院刑辩班进入了最后一天。上午主讲的是律师界重量级的许兰亭律师,前两天听钱列阳说起一个经历:有次开会,惊奇地发现坐在两边的是名气与身材都十分有分量的许兰亭和翟建老师,逗得大家都乐了。

许兰亭被分配的主讲课题为“询问证人”,刚一开始,他便苦笑着说:国内现在都没有证人出庭了,还谈什么询问技巧。许兰亭认为,虽然法律规定了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是现实中证人出庭作证难已经成为中国刑辩陷入困境的主要问题之一。究其原因,有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理念、刑诉法自身漏洞和证人保护不力等诸多因素。其中,证人为辩方出庭作证导致当庭被抓的现象,在本次培训时已经被许多老师提起,他们都有亲身经历过这样的离奇而又气愤的场面。此外,律师寻找证人过程中也会存在巨大风险,所以,许兰亭的建议就是不要去找控方的证人,一旦证人反水,律师就有被抓的可能。

最后一堂课,压轴出场的是被誉为刑辩的泰斗、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大律师。他对本次刑辩培训做了总结,通过访问美国律师制度,田文昌认为全国各地组织的律协培训是非常薄弱的,他一直希望有条件能够加强对律师执业技能的培训。在讲课时,田文昌抛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当辩方证据来源不具有合法性时但又有利于被告的情况下,该证据能否被采信?田老师的观点是证据合法性的要求只针对公权力,律师只要证明该证据客观真实就应当被采信。

课后,律师学院徐建院长给全体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作为感谢和纪念,首期刑辩班赠送给学院一个写有“中国刑辩律师的摇篮”的铜匾,落款处刻有“32/170000”字样,意味着我们是全国十七万律师中的32位刑辩律师。欢送的晚宴上,大家举杯为了刑辩的梦想、律师学院的明天而庆,不远赶来的刘桂明老师在向全体学员表示敬意和祝福外,也给我们留下一个思考的命题:中国刑辩为什么这么难?

中国刑辩为什么这么难?难在环境、难在理念、难在文化。但不管有多难,我们都坚信难以阻挡刑辩律师对正义的追求、对司法的信仰!

 

 

许兰亭:询问证人应点到为止

1、证人不出庭现象普遍,应通过司法解释等方式建立证人必须出庭制度,建立保护证人权利,强化证人义务的制度。

2、交叉询问在我国现在刑诉法有这个意思在里面,但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在美国这是律师通常的询问手段,对控方证人用一些技巧、基本知识、常识戳穿证人的谎言,使得其证言不被陪审团采纳。

3、询问证人的策略与技巧:不问没有把握的问题;问一个重要关键问题前,先问几个不太重要的问题铺垫;点到为止,见好就收;及时适当地提出反对、异议;重视对书面证言的质证;不能为技巧而技巧,关键是熟悉案情、成竹在胸。

 

 

田文昌:全国律协刑委会准备起草律师会见规范

1、在美国,对死刑案件至少有4名律师参与,2名辩护律师,1名社会调查员,1名专供减刑专家,经过九个程序才能审理完结;

2、律师会见能做什么?律师必须依法办案,在美国律师什么都能做,只要不让被告人说谎。这样的差异不是知识问题,而是理念问题。全国律协刑委会准备起草律师会见规范建议稿,既是约束指导又是保护律师权利,争取十月开会研讨,年底通过;

3、证据合法性要求不针对私权,律师获取的证据来源不合法但有利于被告人的,就不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只要证据客观真实就可以被采信;

4、律师独立行使辩护权问题,美国有辩诉交易因此不存在律师与当事人意见不一致的现象。律师的辩护权是独立于法律之外的一切因素影响,只忠实于当事人,在中国被告人认罪而律师做有罪辩护是可以的,但一切只因忠实于被告人。

5、律师会见看守所只要经被告人同意就可以录音录像,看守所条例无权束缚律师的会见行为。朱明勇做法没有违规,且勇气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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