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3/middle/60b0044bg7d9b585d9a82&690庭上16小时" TITLE="李庄案,我在现场(四)世纪审判 庭上16小时" />
李庄案开庭时间为30日早上9点10分,我们七点半起床,酒店给我们安排好的车辆是8点20分在大堂前等候。但在我们就餐后,酒店却告知车辆临时开出去了,我们只好在这偏远的市郊被动地等着出租车。所幸,十几分钟后我们拦到了一辆,但麻烦接踵而来,司机竟然不认识江北区法院的地址,误将我们载到了重庆市公安局附近。在其多方打听下,终于在八点五十五分左右将我们顺利送到了江北区法院门口。
此时,门口已聚集了大量的媒体和民众,也有为声援我们而不辞赶来的律师同行。江北区法院鉴于李庄案的影响,将整幢办公大楼业务腾空,立案大厅直接摆到了法院大楼的门口,甚是滑稽。
为了抓紧时间,我们躲开媒体的闪关灯,走进看似严密的检查通道。而很多扛着摄像机、照相机的媒体朋友则只能驻足在玻璃门外。走进庄严的刑事审判法庭,能容纳200人的旁听席早已满座,当然在坐人员的成色倒是十分清楚(见《财经》杂志1月18日“李庄案检讨”报道)还有坐在最后方的媒体代表。
一媒体朋友告诉我,他们被允许进来的条件是不准录音和记录。但开庭后还是有许多记者照样拿笔纸记了下来,也多亏了他们的“不守规矩”,才能让庭审中的诸多细节公诸于众。
关于16个小时的庭审内容,大部分的国内媒体都予以了充分详细的报道,在此不再累赘。不过还需要重复庭审中的几处细节,在庭上曾出现一次集中的掌声,那是在公诉人么宁要求高律师端正坐姿不要对公诉人指指点点的发言后,坐在第四排的个别人突然鼓掌,随后几排旁听人员立刻鼓掌响应。这一举动自然招致审判长的制止,有位法警站起来面对旁听席说道:不管你们来自哪个单位,请尊重法庭秩序。不久后法庭宣布休庭十分钟,我跑去媒体席,听到了许多记者对这一骚动的强烈不满,一位男记者举着旁听证对着那片鼓掌的坐席大声训斥到:看看旁听证里写着不准喧哗、鼓掌的警告吧,你们这些公务员都是什么素质,实在看不下去了。后被证实这些鼓掌人士皆为来自当地的司法官员(见《财经》杂志“李庄案检讨”和《南方周末》“李庄案,法庭内外的较量”)。
在场的媒体记者对此案都有了心中的理解和认识,当然其中或许不包括重庆当地的媒体和中青报的郑琳。开庭前,一位记者就告诉我郑琳也来了,但是没有坐在媒体席上,而是在官方布置的那几排位置中。看到她的样子,不知为何我倒有了几分怜悯。
此外,还有关于公诉人只宣读证言而不肯出示、公诉人类似“大学生辩论赛”的风格、审判长多次口误和擦汗、公诉人么宁抛出的李庄嫖娼论、公诉人提供的警方关于看守所24小时热水等待遇和白天六七个小时审讯的证言、医护人员对于龚钢模无任何外伤的证言等等细节,甚至连我和同事也难免牵涉其中,成为庭审过程中一段小插曲。
31日凌晨1点零5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我们取得了第一步胜利,那就是制止了当庭宣判的预期。从法庭出来,还有许多媒体记者和不知名人士在外等候,拥着主任来采访和鼓掌。为了纪念,我们和主任、高律师在法庭外合影,也引来了诸多闪光灯。
两位律师同行、一位记者朋友一直护送我们到了酒店,在房间里我们对庭审进行了回顾,过程和结果都是令人满意的。主任当晚在其学术网写了一文“重庆之夜:凌晨的大街”。而我也难掩兴奋,在网上不断浏览和收集关于此案的庭审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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