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七点许,所里邀请了点睛政法网络学堂主编刘卫老师前来讲座,主题是关于律师营销的。由于到了所里之后除了上次陈主任开过一次课,这样的学习机会实在难得,再加上与业务拓展密切有关的营销学讲座,自然引起许多同事的兴趣。
律师营销,从一开始的一片质疑和反对,到如今成为一门研究,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于无论处在哪个阶段的律师都不言而喻,只不过不同阶段的律师营销手段和对象不同罢了。
讲座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刘卫老师的演讲口才很好,也很随性、真实。结束后,我借交换名片的机会向他请教了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在实习第一年专注于业务学习和协助导师,是否还需要去考虑如何开展营销?刘卫老师的回答很简单:在第一年,你要做五件事:
1、收集1000张名片(那是扩展人脉资源的体现,为今后业务来源打开基础)
2、旁听100次庭审(参加庭审,在实践中学习执业律师的代理辩护技巧)
3、整理100份案卷(等于接触了100个官司,从接受委托到结案)
4、起笔100篇文章(出色的写作能力体现的是律师执业思维)
5、聆听100堂讲座(理论指导实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进入实习第一年已过去将近一半,对照上述五件事,我想自己下半年要做的还需很多很多,但知道做什么总比还在思量该做什么要好!
会后,和同事也是前辈在夜宵时,聊起他曾经选择在实习第一年埋头苦干,不问营销之事。认为,过早涉及此方面,在联系客户时容易暴露自己刚执业时的弊端和浅显。
其想法不一定错,只因每个人情况不同。但两者的观点也有一致的地方,加强内功是第一位的,去思考营销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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