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牵尸要价”打捞者该以“侮辱尸体罪”定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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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岸上人员面对平静的江水和年轻人的消失,感到无能为力时,一个梳分头、穿黑夹克的中年男人悄然出现在岸边。
在渔民及一些相识的市民口中,中年男人叫“波儿”。其真名则叫陈波,是江对岸公安县埠河镇三八村村民,与4名渔夫同村。
但陈波并未与4名渔夫搭腔,而是直接拿起手机拨打,几十分钟后,又两艘船出现在众人面前。熟悉的人当即认出:这两艘船是江上的打捞船,已经做过很多次打捞尸体的营生。
陈波开始与到场的长江大学老师、领导谈价。说是谈,其实价格早已固定:白天12000元,晚上18000元,一手交钱,一手捞人。
看到来了新的打捞船,并且说可以捞人,岸上痛哭的大学生们随即将船围住。“学生们都把手机、钱包、银行卡什么都掏出来,放在船上,求他们救(捞)人。”倪平说。网帖里盛传的“学生跪求渔船”的一幕在此刻出现了。学生围住打捞船,一边往上摆着身上的全部财物,一边下跪哭求。
但陈波和打捞船上的人无动于衷。他们坚持见钱捞人。这时候,距离陈及时、何东旭、方钊落水,已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长江大学的老师和领导来回奔走,陆陆续续凑齐了一万多块钱,打捞终于开始。不到半小时,距渔船不足5米的水下,19岁的陈及时被打捞上来。他的脸上,身上都是沙子,人们抬着他在江水里漂了漂,冲洗干净,轻轻放在河滩上。
“学生们是很纯真的,直到遗体被打捞上来,他们才真正绝望。”王珏说,当时,冬泳队里的队医还走过去轻轻转了转陈及时的手臂,已然僵硬。尽管如此,难以接受现实的大学生们,还是簇拥着医护人员将他送上救护车,驶向医院。
随后是何东旭。再往后是打捞中止。陈波发话:钱不够,交足三人的钱,才捞剩下的一个。
“这就像买口香糖。你去买口香糖,是不是要出钱呢?你不能说不给钱吧?”陈波的雇主——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兼经理夏兵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
对于这样的解释,相信没有人会去和他争辩,有的也只会剩下抽他两耳光的冲动。抛开冲动,当我们冷静地思考,是否有法律去禁止这样的行为,甚者对其处以刑法的惩戒?
翻开刑法第302条,关于“盗窃、侮辱尸体罪”的规定,可以得出:
所谓侮辱尸体,是直接对尸体施加凌辱等各种行为方式的概括,并不以公然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为。具体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凡种行为力式:
当然能否适用,自有争议,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不可能要求法律规定面面俱到,在除尽道德上的谴责时,我们自然会去想法律上的惩戒。在国内没有类似“非法处理尸体罪”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推理,对那位“牵尸要价”的打捞者理应适用“侮辱尸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