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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立于1968年6月,沈阳军区党委据中共中央“六、一八”批示成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 兵团成立时,共接收国营农、牧、渔场93个,合编为5个师(辖58个团)、3个独立团。1976年2月兵团撤销。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设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1968年6月30日,沈阳军区党委据中共中央“六、一八”批示成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从大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从沈阳军区各野战军、旅大警备区、炮兵、工程兵等单位抽调部分有实战经验的指挥员,分别担任兵团各师、团的主官和师团机关领导。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时,共接收国营农、牧、渔场93个,合编为5个师(辖58个团)、3个独立团,即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五师,直属独立一团、独立二团、独立三团。为防苏对我地面突然袭击、武装入侵,加固我东北边陲安全,经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亲自批示,中共中央于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八日签发了《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的中发(68)98号文件。其战略构想是:屯垦戍边,在沈阳军区的指挥下,执行战役火力侦察,于黑河、佳木斯、牡丹江各战役要点、杀伤迟滞敌有生力量、配合野战军战役行动。实施全民备战,歼灭入侵者。兵团下辖六个师分别用“建”、“设”、“钢”、“铁”、“边”、“防”作为信箱代号,各团依本师分配的顺序号为代号,团属各连为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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