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去,外面有活路!
(2016-09-13 09:55:06)甘肃“一家六口死亡”事件,再次应证了一个事实,人就是活一个观念,假若这位年轻的妈妈能够有一些经济常识,她会认识到她们一家人所“拥有”的财富就是孩子,他们的生活那么困顿,假若他们的想法活泛一些,这位妈妈也不至于走到“死胡同”里去,人不能看其表面的活泛,比如“开朗”,要看她的行动与内在,很多时候表象可能掩盖了真实的思想。对于那些没有读书氛围的家庭及个人来说,让他们走出去、走到山外可能是改变其观念的最好的办法!
我记得有一段时间孩子的初中教学内容中,有一个内容就是看法制节目,然后叫孩子们写读后感,那段时间我和猪猪的父亲陪着孩子一起看法制节目,我觉得这个假期“作业”布置得很好,让孩子有一些法律意识,增强自身增加防御外界犯罪侵害的意识很有帮助,让孩子们知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些人并不像她生活环境中的那么善良而是充满了邪恶!
有一次看到一则可能是云南昭通发生的刑法案例吧,一位在汽修厂打工的孩子(18岁左右?),被汽修厂厂主吩咐跟着一位来修理车子的车主坐车回修车主家去拿600元的修车费(我应该记清楚了就是600元),结果车主伙同其兄弟在他们家的那个山沟里将这位在修理厂打工的修车小徒弟打死后丢弃在了一个山洞里,并用乱石封住了洞口,之后杀人的这家人逃到了昆明躲避并谋生,杀人的主谋及其一家人,从电视中的穿着来看,多年过去了,他们活得比在山沟里强多了,杀人的凶手还娶妻生子了。
假若当初他们早些走出那个山沟里,不至于观念闭塞到把600元钱看得那么重,以至于到了杀人的地步(而且杀的是一个毫不相关,无冤无仇的人),在山里用钝器击杀人后的恐惧逼迫他们一家逃出了大山沟,看到外面的世界及其很多的谋生之路,我想他们可能万分后悔当初为了区区600元钱而杀人!被内心强力逼迫出逃的这家人,以后他们的后代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他们的先人犯过罪的小山村了。破这个案子的引线是杀人者带着一些烟酒给当初应该搭乘那位冤死的小学徒回厂子的班车主,就因为车主说他记不清这个学徒孩子是否上车及下车了,破案的警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并顺藤摸瓜破了案子,但是哪位冤死的小徒弟再也回不来了!
走出来,到山外的花花大世界里,是扩展人们心胸的最有效的办法。但凡甘肃“一家六口死亡”的主谋者那位“妈妈”有一些经济头脑,即便她把孩子连卖带送把孩子送人收钱,也不会发生这种旷世惨案,即便送孩子要钱给别人收养违法了,最坏的结果孩子们不是还活着吗?
当人们有了某种愿望的时候,那些“闭塞”的山沟、单位的小头目,别困死人们寻找活路的脚步,要让他们走出去,也包括走出国门,闷死人们的愿望,要不就是被闷死,要不就是你死我活的抗争爆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个时候,书显得重要了起来,家里收藏书籍的家庭,即便现时的困顿没有了旅行走出去的路费,家里的人中总有爱看书的子弟会通过书籍了解大千世界,从而拥有知识并影响整个家族的观念,让家族不至于走到“死胡同”里去,并有一天会因为读书而走出大山、走到大城市去,“读书”可以改变命运,这是一个真理。旅行也是一种读书的方式,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