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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物管”

(2015-10-13 20:06:09)
今天的心情就像今天阴霾的天气,单位上的事儿多,装修的房子“代物管”很烦人,为什么说是“代物管”呢?因为他们是开发商聘来的工人,安上一个物管的名头,实际把控还是开发商,等管了一年后,就成了事实上的物管了,因为房屋内外部都达不到入住条件,我们与“代物管”没有达成一些共识,今天“代物管”的竟然把我家的电给停了,家里还在铺砖!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做工的工人就要浪费做工的时间,我请的哪位装修小老板,听他说到到昆明做过6年的装修,看来是见多了,碰到这种情况,他就从楼上的其他地方接电过来使用,免除了工人白跑的无效劳动。
我去跟“代物管”的交涉,人家说我家跳闸了,推一个跳闸竟然上午到下午都没有排除好跳闸的故障!就像我们楼上的住户说的一样,假若住在这里的物管是还是这种德行,那么这个房子就没心肠住了。找来开发商的人看了我家的情况,他对接电线使用一事没做太多的反对。
楼上的住户因为房屋局部的质量达不到要求,十天的诉求得不到回应,今天也正好要去找开发商,我们就一起去了,楼上住户说要找房屋质量检验的来做评判。打官司是很累人的,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谁愿意进法院呢?
我对开放商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房屋达不到交房条件而提前交房,逃避违约金的支付,延迟到发钥匙的那个月他们用延迟交3个月的物管费来补偿,而发钥匙后不符合交房的还在延续的这几个月住房内外的善存的施工现场给客户造成的麻烦他们就不管了,不作补偿了!当然在拿到钥匙后允许装修而又不具备舒适居住环境的这段时间,业主与“代物管”之间或说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就爆发了。
开发商将拿到钥匙的住户甩给他们发工资的“代物管”,有了问题双方就踢皮球,受损坏最大的其实是弱势的单个的住户。难怪楼上的住户心烦得要跟他们较真了。
开发商在发钥匙的时候,就让客户必须交一年的物管费,也给将要接管的由他们控制的“物管公司”事实上成为小区的物管公司打下来基础。
住电梯房,没有物管公司是不行的,“高入云端”的楼房可不像“农民的别墅“,一家一户的矮房子没有物管,只要有水、有电,老百姓的日子照常可以运作,没有了物管管理的楼梯群,没有物管或说对楼梯群的水电管网不熟悉的话也是难于接手管理的。难怪日本人除了东京人外,都不爱住高楼。先天条件造成了买电梯房的人们与物管的过招总会处于劣势。好吧,我们只有期望政府家矫正这一切吧而不让得势的一方鲸吞损害弱势一方的更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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