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蓬诗歌现象引发思考——
(2011-04-23 08: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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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蓬曾经翻唱过张慧生根据海子的诗《九月》谱写的歌,也曾在发表于韩寒主编的《独唱团》的散文《绿皮火车》上,不无感伤地写道:海子如果今天还活着,估计已经成了诗坛的名宿,开始发福、酗酒、婚变,估计还会去写电视剧。他无意抹去海子对他产生的重要影响,但并不代表他在本质上是和海子一样的诗人。也因为此,当有人试图给他戴上理想主义的光环,或试图凸显他的批判立场时,他选择了否定和拒绝。
事实上,几乎在任何场合,周云蓬都没有表现出通常意义上一个民谣歌手理当具有的愤怒和反抗的姿态,尽管在他的专辑《中国孩子》中,的确传达出类似的情绪。在周云蓬看来,愤怒抑或反抗,都是一种偶然的、意外的东西,人的常态应该是平静的、温和的生活。“我觉得音乐人心里要有数,不是大家一捧你,你抗议你很牛,然后你就头脑一晕你就抗议一辈子,我觉得那是很无聊的事情,也是一个特别危险的事情。”很显然,在他看来,无论是诗还是歌,其第一性永远是诗性,不是工具,不是用来教化和革命的。
从各个角度看,周云蓬都似乎是一个不怎么好定位的人物。在诗歌评论家张清华的理解里,恰恰是这种难以定位,强烈地呼应了我们当下这个时代的特征。
“在海子那个时代,诗人身份是比较确定的。他们大多是一批有理想有抱负的知识精英,向往在诗歌创作中搭建起一种巴比塔式的构想,而且确信这种构想最后是可以实现的。到了我们这一代,诗人、诗歌已被边缘化,他们的身份日益模糊,而且他们更关注个人的生存体验。这是一种常态,更谈不上有什么不好,至少在周云蓬这样的诗人身上,我们能感受到他作为一个歌者和诗人的真诚。”
在张清华看来,周云蓬之所以引起关注,并不全然在于其特立独行的生存姿态,和在某些诗歌中表现出来的对社会现象的关切,而在于他的诗歌写作是和人格实践相互呼应、相见证的。“应该说,当下好诗歌并不缺少,迅速反映社会热点的诗歌也不缺少,但很显然,像周云蓬这样真诚且带有强烈民间立场和见证性的诗歌,更容易引起广泛的共鸣。”
张清华的这一观点,大致反映了诗歌界人士的普遍看法。他们认为,周云蓬的诗歌尽管不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也不能因此拿来当评判诗歌好坏的标准。但以此反观,我们可以看出一些诗歌界普遍存在的问题。诗人梁晓明表示,当下很多好的诗作,不能为公众熟知,并不在于诗人的写作不够真诚,不介入现实,缺乏人文关怀。“诗歌是否能扩大影响,事实上并不仅仅是诗歌本身的问题,它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因为好诗是需要靠外部世界来激发,并通过适当的渠道才能传播出去产生影响的。很显然,当下的时代并不具备这个条件。”
对此,有网友表示赞同。他认为,当下并不缺少真正的诗歌创作,但这些创作更多是作为一种隐匿的亚文化存在于民间。“受制于保守的诗歌体制和由金钱构筑的层层叠叠的人际关系网,很多好诗难以进入主流的层面,进而对大众的精神世界起到文化塑造的作用。从这个角度看,周云蓬的出现是难得的例外。他的诗歌在很大程度上承接了诗与歌合流的传统,让诗歌诉之于听觉,比较容易突破一些禁忌,直接在大众中产生影响,并引起媒体的关注。同时,他的诗歌没有流于简单的对抗和批判,也易于获得主流认可。正是主流和民间的双重接纳,让他成为有代表性的歌者和诗人。”
诗人黄礼孩则从诗歌教育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在他看来,周云蓬的诗歌内容自由、形式活泼、通俗易懂,为大众广泛接受,是情理之中的事。但从诗歌写作的角度看,他的诗在思想深度和语言张力等方面都存在缺陷。“依我看,一些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好诗,没有得到广泛的接受和认可,一定程度上源于我们的诗歌教育,远远落后于诗歌发展的步伐。这样导致的结果是,表现相对复杂,形式更具创意的诗歌,普通读者就没法理解。这就好比很多人觉得古典音乐可望而不可即,但在维也纳,人们欣赏音乐却是日常的生活,因为当地民众普遍具有较高的音乐修养,他们生活在丰饶的音乐土壤里。”
在张清华看来,周云蓬的出现,或许还意味着浪漫主义的回归。“随着社会急剧转型,城市里出现大量流浪人群。波德莱尔笔下波西米亚人的经验,于我们将不再陌生,这些经验势必对原有的城市文化带来一定的冲击。从某种意义上,或许也会对板结的诗歌现状带来一些改变。”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访诗人、民谣歌手周云蓬
和朋友闲聊时,周云蓬常会说起年少时的梦想:当一个大作家。上世纪80年代,他的偶像是托尔斯泰、泰戈尔。他最喜欢去书店,进门就用低沉的嗓音问:“有没有《浮士德》?没有?那《战争与和平》呢?”那时,他主要靠去图书馆借阅盲文书籍,而那里只有老版本的唐诗宋词称得上是文学书。结果就是,因为身处盲人世界,在“新民谣”的阵营里,他反而迟缓地接上了中国古典诗歌的那一条河。“只有我会在人声鼎沸的酒吧里,不疾不徐唱起‘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这个气息,你可以管它叫做是:中国的。”
2008年10月,凭借专辑《中国孩子》,周云蓬获“第八届华语传媒音乐大奖”颁发的“最佳民谣艺人”、“最佳作词人”两个奖项,并被赋予“最具人文精神的民谣音乐人”“音乐公民”“抗议歌手”等称号。去年年底,他正式出版了第一本诗集《春天责备》,并因此入围2011年度华语传媒年度诗人提名。推荐语这样写道:周云蓬的诗歌中透露出一股开朗、乐观、豁达而极富有感染力的情绪。他的文字和诗歌就是他的手脚和双目,带领他穿越拥挤的人潮,抵达遥远的彼岸。
“我算是圆了小时候的文学梦想。”周云蓬说。
4月9日在上海举行的“想象四十年——周云蓬读者见面会”上,周云蓬以标志性的装束登场,长发,墨镜,绍兴毡帽。他说话是淡淡的,半软不软、不疾不徐,在这慢板的温柔下,却隐藏着掷地有声的坚定和力量。自然而然地,话题就从近日来华巡演的美国传奇巨星鲍勃·迪伦开始,他聊国内的民谣、摇滚、甚至超女选秀,聊起自己的街边卖唱经历,聊起关于流浪歌手的话题,转了半圈之后才回到文学。他说:“文学不能改变现实,但会改变你的人生,让你的生活变得美好、温暖,充满希望。”他就这样用最朴实的语言阐述着自己的观点,真诚而幽默。就如同他书中的那些文字一样,没有华丽的词藻,坦诚而直白,让人感同身受。
1970年,周云蓬生于吉林长春。他从小患有眼疾,“整个童年充满了火车、医院、酒精棉的味道”,失明的过程,对他来说“就像白天到晚上,是缓慢的,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一生”。求医治病的希望,在九岁那年划上无法逆转的句号。世界留在他脑中的最后一个意象是“动物园有大象在用鼻子吹口琴”,这也成为日后音乐创作的动因之一。
尽管中学时接触过口琴、二胡、吉他等乐器,但他那时的兴趣点却并不在音乐上面。他最喜欢的其实是看书,或者说听别人给他念书。这个兴趣一直持续到现在,后来就成了习惯。“我读中学的那会儿,人们对文化有种崇拜感,你要是敢在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那还了得,所有的女生都跑过来听你讲文学。所以写东西会有一种荣誉感。1989年,我在《辽宁青年》上发表过一篇文章,一下收到两百封信。上学每天必须到收发室去问一下:有信吗?全是从宁夏、甘肃之类的地方寄来的。”顿了一顿,周云蓬接着说:“那时对阅读有病态的饥饿感,总觉得只要看很多书,就会写得好,就玩命地找任何机会去看书。收音机里有文学节目就录下来,我录过史铁生、张承志,还有古诗词欣赏。录下来,反复地听。”
来自书籍最有力的一次冲击,是那本《朦胧诗选》带来的。虽然在编选上并不完备,但对于他以及许多当年的大、中学生来说,这本书起到了某种精神启蒙的作用:“我们以前没读过这么现代的东西,比如北岛的《回答》。那时候觉得自己根本写不出这样的诗,其实也读不大懂,但就是觉得新鲜。”他还记得许多顾城的关于孩子的诗,认为那种“晶莹感”更容易理解。
与那批带有强烈理想的文学青年一样,上世纪80年代末,热爱文学的周云蓬考入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当时,有按摩、音乐、中文三个专业供我选择,我突发过报考音乐专业的念头,转念又记起自己吉他弹得实在不登台面,最后还是去了中文系。”他加入了每个学校都有的文学社。他所在的学院还办有一份名叫《失眠者》的刊物,油印本,印了几十份,他也会在上面发些散文、随笔或诗歌,这为他后来创办民刊《彼岸》及出版《春天责备》打下了坚实的文字基础。
印象最深的还是阅读。“那时我的看书方式是我教别人弹琴,教一小时琴,他帮我念两个小时书。每天下午教两个,看一百多页的书。因为这种读书是劳动换来的,所以选的书都是一些名著,本来也想听点武侠小说,但觉得让别人念这样的书,自己就太亏了。但世界名著的确容易让人犯困,可别人读得辛苦,自己也只好强挺着不能睡着。所以《复活》、《红与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局外人》等都是半梦半醒中读完的。”当年的周云蓬肯定没有想到,离开家乡沈阳到北京发展后,自己已无需再为阅读而苦恼,随身带的小型阅读器和电脑里装的网页阅读辅助软件,帮他解决了阅读和写邮件的难题。
大学毕业后,周云蓬被分配到一家色拉油厂做工人,却无活可干,厂家招他是为了政策免税,他决定离开。一年后,他带了父母给的六百块钱来到北京,在圆明园画家村用八十元租一间屋子,开始以卖唱为生。此后不久,他开始了第一次长时间的流浪,北京是他每次游历的起点和终点。这次游历之后,他街头卖唱的谋生方式,升级为到酒吧唱歌。再后来,他陆续出了几张个人专辑,直到他的歌被越来越多的人听到、引起越来越多的共鸣。
也许是因为有了安稳的感情,游历了大半个中国后,周云蓬终于在江南小城绍兴安顿了下来。不再流浪的他,又会呈现出怎样的写作的面貌?周云蓬似乎想得很明白:“一切都顺其自然,一个艺术家,并不是越穷、越落魄就能有灵感,而是要观察周边的生活。苦闷的人到处都有,痛苦其实无处不在,不是因为生活好一点了就没有痛苦了。但不要故意去追求这些,不要故意为了音乐、为了写作而让自己变得虚伪,改变自己的生活。首先是自然的生活,能够尽量幸福的生活,然后才去成熟地表现它。”
链接
盲人影院
这是一个盲人影院,
那边也是个盲人影院。
银幕上长满了潮湿的耳朵,
听黑蚁王讲一个故事。
有一个孩子,九岁时失明,
常年生活在盲人影院,
从早到晚听着那些电影,
听不懂地方靠想象来补充。
他想象自己学会了弹琴,
学会了唱歌,还能写诗。
背着吉他走遍了四方,
在街头卖艺,
在酒吧弹唱。
他去了上海苏州杭州
南京长沙还有昆明,
腾格里的沙漠阿拉善的戈壁
那曲草原和拉萨圣城。
他爱过一个姑娘,
但姑娘不爱他。
他恨过一个姑娘,
那姑娘也恨他。
他整夜整夜的喝酒,
朗诵着号叫。
我看到这一代最杰出的头
脑毁于疯狂。
他想着上帝到底存在不存在,
他想着鲁迅与
中国人的惰性。
他越来越茫然,
越来越不知所终,
找不到个出路
要绝望发疯。
他最后还是回到了
盲人影院,
坐在老位子上
听那些电影,
四面八方的座椅翻涌,
好像潮水淹没了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