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909/20090922/news_20090922_864739.shtml
在北京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暨“全国优秀公益人物”表彰大会上,来自吉林省吉林市的隐身助学团体“辛文助学会”获公益之星集体奖。24年来,“辛文”这个慈善团体已经默默无闻地资助6000多名贫困学生完成了学业,但无人了解其真实情况。其中一名成员说,他们都是拿工薪的普通人,不是什么大款或有钱人,他们之所以隐身助学,就是想把中国传统美德发扬光大,也是对当前一些以慈善为名进行扬名或借机诈骗钱财的企业或组织进行鞭挞。(北京晨报9月21日报道)
“举善不留名,施恩不图报”,“以爱育爱”,五位老师的大德至善,令人击节称许。更有网友说,行善而唯恐他人不知者,是为假善,并建议那些高调捐款捐物的个人和机构多学习学习。
隐身行善者和民众都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于借捐款扬名行为的鄙夷。诚然,接连出现的“万科捐款门”、“余秋雨假捐事件”已经让民众开始反思社会慈善行为,并质疑企业和名人慈善捐款的道德动机。这种质疑,无疑会引起民众对于公开慈善行动的视觉疲劳,从而转至对五教师隐身助学这类“做好事不留名”者的道德标高。然而,笔者认为行善者和民众反映出的这种社会心理,对于慈善事业并不见得是好事。
《吕氏春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鲁国法律规定,如果国人在外沦为奴隶,有人出钱将他们赎回,可以到国库报销。有次子贡赎了个鲁国人,回来拒领国家的补偿。孔子说:“你这样做不对。有此先例,今后鲁国人就不愿替同胞赎身。接受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行为的价值;不接受,就破坏了鲁国法律。”子路救起个落水者,那人表示感谢,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鲁国人必将勇于救落水者。”这就是著名的“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
掌故映射到现实,隐身助学只是五位高风亮节的老师在慈善方式上的个人选择。老师们在二十四年里,以自己的微薄的薪金支持了6000余名贫困学生,这其中的艰辛和苦痛非常人所能想像。落实到每一个平凡的人,如果遇到别人有急难的时候,能够帮扶一下,并在获得内心的安宁和满足后,再继续自己的慈善行为,如此爱心细流成海,方才是善莫大焉。
近年来,“希望工程”、“壹基金”这些组织都为社会的慈善事业作出了自己突出的贡献,很多困难的学生、需要帮助的家庭都因此获得了资助,如果能因为这些慈善组织中有人出名了,就抹杀其价值,这样的社会评价机制无疑是不公平的。
如果对于慈善内在的动机进行过度的阐释,恐怕是对慈善行为的一种神化。这种拔高,让慈善的示范作用变得不可能,慈善行动推广扩大的难度亦随之增加。看似纯净慈善行为的想法,并不是慈善事业的福音,而是对于慈善的限制。
对于隐身慈善的抽象赞美,并对社会慈善行为的道德审查,对于促进社会慈善无疑是因噎废食之举,更是对于慈善事业一种无意的伤害。民谚有言“行善举,得善名”。人们做了好事,从善举中得到自我的实现和满足,又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帮助别人的事业中去,只有这样的一个良性循环才能让社会慈善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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