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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50人”配得“中国最美”之褒奖?

(2011-11-18 09:37:52)
标签:

感动中国

评比

事迹

娱乐界

榜样

娱乐

《2011中国最美50人盛典》于16日在北京举行。部分得奖艺人出席颁奖礼,当中包括被封 “亲切之美”的葛优、“坚强之美”的章子怡、“人气之美”的黄晓明、“优雅之美”的林志玲、“独立之美”的黄圣依、“拓展之美”的李宇春与“阳光之美”的窦骁等,均成为“年度人物”。(11月17日《搜狐娱乐》)

评选“最美50人”并举行颁奖盛典,我没意见,尽管这个“最美”的言下之意是别人没有当选者美,有贬低和歧视之嫌,标榜“最”也不符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把评选对象集中在演艺圈,集中在明星身上,我也没意见,他们通过自己的演技给我们带来了视听上的快感,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但是如果说他们就是2011年度中国的最美,那我们那些长年工作在科技战线上、教育战线还有其他战线上的同志们,都不美吗?难道在这些群体中,就没有榜样力量存在吗?还有就是,他们也没有最美丽的人吗?很多普通人的事迹让我们感动,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也是很大的,为什么只能在娱乐界里存在最美,其他行业里就没有呢!这样的评比会有意义吗?譬如勇接坠楼女童的“最美妈妈”。但是给“最美50人”加上“中国”的前缀,我就很有意见。在下虽然乃一介草民,但好歹也是中国人之一员,自认为有资格以一个国人的身份对此发表言论。

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人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们用自己的事迹给我们树立了丰碑,他们如果不美,还会有谁更美?想一想2011年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他们的事迹让人感动,他们为国家做出的贡献可谓是卓越,但是他们一个也没评选上,难道说,他们的事迹不是可歌可泣的吗?他们所做出的贡献都不如娱乐界的演员做出的大吗?他们的榜样力量就不存在吗?再说评比可以,但是评比不要恶搞,评比要有根据,不要给自己的评比戴一个高帽子,否则会让广大群众嗤之以鼻。

真正的美永远在广大群众心中,只有广大群众认可的美才是最美的,不管他是一个普通的百姓还是叱咤风云的领导者,只要他做出了让百姓认可的事迹,让广大群众感动,那就是榜样,那就是力量。鲜花开放,能拥有的人要真正明白自己当之无愧,无怨无悔。最美不是吹捧,而是我们人民群众的认可!群众的力量才是真正的力量,群众的美才是2011年的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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