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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两次弃智障女,坍塌的人性靠啥拯救?

(2011-11-10 07:59:15)
标签:

定远

派出所

江淮晨报

凤阳县公安局

政府部门

10月的一天,15岁的智障女孩离开定远的家出走到凤阳,被邓阿姨在田边发现。凤阳县公安局武店派出所民警接到邓阿姨的报警后派人接走了女孩。但是,邓阿姨没想到后来竟听说小女孩在到派出所的当天晚上就“走丢了”。女孩是如何走丢的,警方一直没有明确说法,女孩的家人同时表示,女孩此前曾在该派出所走丢过一次。(江淮晨报11月8日)

毋庸置疑,女孩的再次走失,派出所脱离不了干系。智障女是我们社会中最卑微的个体,本应得到家人或社会更多的呵护,而派出所是保一方平安的公器机构,到了这里便是到了“天堂”,警察有责任和义务找到她的家人或把她送到收容所和更妥当的地方。但她在这里像猫狗一样的竟被丢弃了两次,如此不负责任的警察让我们见证了冷漠人性的坍塌。

智障女在被好心人邓阿姨报警被送到派出所后,显然在这里她成了“累赘”,仅仅几个小时的时间,就神奇地“走丢”了。 好心的邓阿姨一直非常愧疚,在她心里一直认为把她送到这里就安全了,但她却万万没有想到孩子那么快就没了,她的好心却让孩子遭遇了不幸,她心中的“安全岛”变成了“地狱”。对比孩子的被救和被丢,通过邓阿姨的愧疚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出的“没心情讲”的冷漠,可见警方的一次次冷漠已让起码的良知滑向了深渊。

智障女被再次丢弃,折射出了人性的冷暖。作为智障女的父母,枉为人父母。然而,政府部门中的警察,本是取到监督并打击这类现象的作用,好心阿姨将智障女孩送到派出所,本以为可以为女孩找到一条“生存”之路,没想到作为执法人员的警察,硬式将她推上了绝路。我们不仅要叩问,我们的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靠什么来维护,如果连警察都失去了起码的良知,下一个“智障女”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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