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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用人选官拒绝带病分析杂谈 |
分类: 原创 |
据记载,范仲淹少年时家贫但好学,当秀才时就常以天下为己任,有敢言之名。曾多次上书批评当时的宰相,因而三次被贬。宋仁宗时官至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元昊反,以龙图阁直学士与夏竦经略陕西,号令严明,夏人不敢犯,羌人称为龙图老子,夏人称为小范老子。1043年(宋仁宗庆历三年)范仲淹对当时的朝政的弊病极为痛心,提出“十事疏”,主张建立严密的仕官制度,注意农桑,整顿武备,推行法制,减轻傜役。宋仁宗采纳他的建议,陆续推行,史称“庆历新政”。可惜不久因为保守派的反对而不能实现,因而被贬至陜西四路宣抚使,后来在赴颍州途中病死。
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朝廷为了推行新政,整顿吏治,要选派一批官员到各路去担任监司。“路”是宋代的行政区域名称,相当于后来的省,因而这“监司”(监察官)便成了管辖一方的大员,不仅权力大,责任也十分重大。所以,范仲淹非常重视监司的选拔擢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平时的表现,对监司名单一一审查把关。
据《宋史·范仲淹传》、《宋史纪事本末》及宋代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参政范文正公》记载,有一次,范仲淹发现报上来的一份监司名单里,除了有庸碌无能的“不才”者,还有一些人存在贪赃枉法行为。于是,对这些庸吏贪官,范仲淹“每见一人姓名,一笔勾之,以次更易”,即毫不留情地提起笔来把他们的名字一一勾掉,准备撤换。
此时,同他一起负责审查名单的大臣富弼,看见范仲淹勾掉甚多,心里不忍,就对他说:“一笔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 意思是说:范公呀,你这笔一勾就轻易地去掉了一个人的乌纱帽,哪知这一来就要害得他们一家子哭鼻呢。富弼的话,并非毫无道理。在封建专制政治的权力场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已经是常态,家里族里只要有一人当了官,凡与他沾亲带故的人都跟着沾光得福。若因严格筛选、严格把关,无疑等于堵了他们的仕途、短了他们的财路,其一家子岂不是无利可图、悲伤欲绝了么?
应该说,富弼熟知官场内幕、深谙仕途规则,知道这“一人”与“一家子”的利害关系,即所谓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他才有些担忧范公此举会引起被罢黜者及其关系网的不满。希望能“睁只眼闭只眼”或抬抬手放一马,免得惹来怨声载道。
对富弼的劝说,范仲淹不为所动,严肃地反问道:“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意思很明显,罢黜一名不称职的官员不过使他一家为之哭泣,怎比得上一个地区的老百姓遭受其涂炭呢?换句话说,假使不让这一家子哭,听任贪官污吏留在台上作威作福,他们治下的百姓必然遭殃、必定痛苦,那就害得一路的百姓都要痛哭了。富弼听了此言,心里顿时亮堂,油然地心底里佩服范仲淹的见识高明与眼界长远。
前文,我们提到范仲淹素有以天下忧乐为己任的远大抱负,为官后更是时刻关心民间疾苦。显然,在他的心目中,国家利益和百姓利益大于官员个人利益,孰轻孰重一清二楚。因此,他以“一家哭何如一路哭”的铮铮之言,透过对两种“哭”的比较,鲜明地展现出范仲淹的忧国忧民的博大情怀。他决不会因为虑及某“一家哭”而让那些庸官滥竽充数、尸位素餐,更不允许贪官污吏滥施权力,中饱私囊,使得一方民众深受其害、一路百姓不得安宁。于是,他对那些“带病官员”果断地“遂悉罢之”,全部罢免,一个不留,决不留情,决不手软。范仲淹的这种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的举动,无疑来自他心系黎民百姓、革除官场积弊的忧患意识和坚定的改革信念。
我们通过范仲淹为政生涯中的一则轶事,可以清楚地看到范仲淹在总结从政28年经验,大胆提出酝酿已久的改革思想,并在主持起草并颁布实施的著名新政纲领《答手诏条陈十事》,是极其正确的,十分必要的。在这十项改革中,前四项改革,完全是针对官场积弊而制定: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等,是他面对“带病官员”在使用提拔问题上,毫不姑息、毫不迁就的制度化、具体化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