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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原创】警惕“好人难当”的语境滋生(新浪推荐11年第87篇)

(2011-04-24 07:39:58)
标签:

陈光标

被质疑

现象

分析

杂谈

分类: 原创

                            【用心原创】警惕“好人难当”的语境滋生(新浪推荐11年第87篇)
                                  (新浪网草根名博首页推荐)  

    陈光标,江苏泗洪人,祖籍安徽,现任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陈光标光荣当选全国抗震救灾模范,10年来向慈善事业捐款捐物累计突破8.1亿,被媒体称为“中国首善”。2010年9月,他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50余亿人民币)。

    我们没有想到,作为一名从一个小作坊起家成长为亿万富豪,从一无所有的普通人成长为中国十大慈善家之一的陈光标,曾以捐资过亿的慈善之举,在众多民营企业家中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创业轨迹,并由此赢得了人们的尊重。然而,近日却被个别媒体用阴暗的心理,企图“挖掘”出他的所谓“虚假捐款”材料,炮制出“陈光标首善虚实成谜”报道,着实让我们大跌眼镜。

    陈光标既然敢于“高调慈善”,肯定就不可能去做些“名不副实”的傻事来,否则在众目睽睽之下,那怕是有丝毫的虚假,都会给自己和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与伤害,甚至可能是致命性的打击。因而,笔者更倾向与对他善举的坚信,更倾向与对他为人的肯定。

   《道德经》云:“上善若水”,而陈光标先生也常常与人分享他对财富的认识,即:财富如水。他认为,如果你有一杯水,你可以独自享用;如果你有一桶水,你可以存放家中;如果你有一条河,你就要学会与他人分享。试想,已经达到如此思想境界的人,还需要沽名钓誉、弄虚作假,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去“忽悠”领导、“欺瞒”百姓吗?

    说实在的,笔者并不认识陈光标,也未对他的情况做深入考察了解,但凭着对他一再以实际行动献出爱心的行为分析,就已经足以证明他不是个伪善之人。按常理来说,成功人士不止他一个,但真正能够像他这般慷慨解囊、热情资助灾区灾民,并把爱心送到海峡对岸、送到世界其他最需要的地方的,确实不多,至少在国内是如此。

    如今,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以小善举为自己脸上贴金的有之;用些小钱替自己企业打广告的有之;伺机作秀博得民众好感的有之;甚至为沽名钓誉的做作形式搞搞活动的也有之。但陈光标每次的善举都轰轰烈烈、大大方方,根本不是博好感、做假秀那样简单和肤浅。

    我们不否认在当今世界、现代社会,确实有些人打着“慈善”的旗号,在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什么“高调捐款”,却迟迟不到位;什么“信誓旦旦”,却从不兑现;甚至与利用使用捐款权力谋取私利等等。陈光标显然不是这类人的一份子,他的形象如同丛飞一样,都是我们深深敬佩的人。

    笔者不反对媒体调查核实每个“风头正劲”的典型,却对这种或多或少带有某种目的的“采访”很鄙视。还事实以真相,确实是媒体人与媒体机构应当做的事情,但若是有意无意地打击或贬低做好人、做好事的积极性,就很不该。

    我们退一万步说,陈光标的善举可能实实在在给他带来了名誉、地位、利益的好处颇多,那也是他实至名归、理所应当。我们不能因为他得到了一些令人眼红的东西,就去千方百计“淘”出些负面影响才好。毕竟,我们这个时代太需要陈光标这样的善人善举,因为慈善事业需要广大民众踊跃参与积极响应,才能把温暖送给更多的人群、更广的角落、更大的范围。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社会上挂起了一阵“仇富仇官”的歪风,随后还在向其他领域蔓延。结果,做好事越来越不敢了(比如,扶起一位跌倒的老人,有可能被误以为是肇事者不仅揪住不放,还被要求赔礼赔款;拾到钱包归还失主,有可能被说成是钱少了许多,指责拾金不昧者成为了贪图小利之人等),做好人越来越困难了(比如,见义勇为者,在流血救人斗匪之后,不仅得不到围观者支持和援手,还可能连造成伤害与损失都无法弥补;某人工作勤奋踏实,评选为劳模后不仅没有多少待遇,反而更多的事务推在那里让你“能者多劳”等),真是悲哀。

    我很欣赏陈光标的一句话“我就要高调做善事,如果你不服你来做,你来和我争‘中国首善’这个称号。”因为他知道,没有哪个企业家会因为做善事把企业做垮。他曾经说过,表面上,做善事花了钱,好像亏了,其实我认为不但不亏,反而赚了。一个企业家做了善事,并且长期行善,合作伙伴、政府和社会大众都会提高对这个企业家的认可度,合作会更加愉快。也许,正是这些因素,让某些人某些企业某些阶层不舒服不甘心了,才闹出这一幕闹剧。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其意就是不要以为好处少少就不努力做了,也不要以为害处小小就可以任性妄为之。今天,我们在面对甘于奉献、勇于善举的人和事时,为何不多些理解少点指责?我们在批评他人言行举止时,为何不多扪心自问本人做得怎样?也许有些人没有能力或机会去展示爱心善举,但心存善意,总是会有施展场合的;也许有些人自己不愿不想参与“出力不讨好”的好人好事,却又何必要主观臆断他人也一定有什么所图才为之呢?君子之腹与小人之心,明眼人会在实践中岁月里洞察清晰的,勿用多言。

    最后,我想指出,对照陈光标的话:“一个人活着如果能影响更多的人,并能使更多的人活得更好,这样的生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生命,是值得骄傲和自豪的生命。”应当会使某些媒体的某些人员感到汗颜无颜才是!眼下,就连温总理都提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因此,“大张旗鼓”、“正大光明”地怀疑和诋毁真正用心善举的人和事,其实质就是一种“道德标准紊乱”的表现,就是一种“让好人受委屈”的恶习,绝不能任其发展下去,否则危害极大。

   “好人难当”的语境环境,早该“当头棒喝”“寿终正寝”了。

    (作者:用心沟通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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