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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接待单位招人 “新三陪”隐现?

(2010-08-20 07:38:40)
标签:

招聘

女性

喝酒

跳舞

考试

现象

分析

杂谈

分类: 原创

【原创】接待单位招人 <wbr>“新三陪”隐现?

【原创】接待单位招人 <wbr>“新三陪”隐现?

(凤凰网锵锵杂谈置顶推荐,共有点击量超5万)

http://img1.gtimg.com/news/pics/hv1/124/60/604/39290524.jpg“新三陪”隐现?" />

网上公示入围名单(网络截图)

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接到知情人士报料,称抚州市乐安县今年7月举行了一场只面向女性的事业单位招考。

面试先于笔试进行,成绩占总分八成,喝酒、跳舞和乘车“遛弯”成为面试内容,酒量、斟酒动作、舞姿、仪态举止及是否晕车都列入考察范围,而最终公布的6名入围者大多来自官员背景家庭。

8月16日,当地相关单位证实考试形式和内容确有其事,称这是根据接收单位特殊的岗位要求而制定的,并无不妥。乐安县人事部门也表示,6名入围者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没有接到反对意见,6人已基本确定将被录用。

别开生面的面试

一色的女孩,腰贴号牌、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形象气质考察、评审团打分……乍一看,这似乎是某个选美或选秀活动的现场。事实上,这只是一次事业单位招考的面试情形。7月25日,这一幕就发生在抚州市乐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人事局)安排的考场上。

日前,有知情人士向记者报料,乐安接待服务中心、旅游资源开发办公室于今年7月进行了一次公开招考,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与以往熟知的事业单位招考有很大区别:考生被要求当场参加酒宴,以观察考生的酒量、斟酒动作等;通过跳舞来观察考生的舞姿和身形;所有考生均被组织乘车在县城“遛弯”,以判断考生是否晕车。

“喝酒和跳舞算是‘才艺展示’,乘车能力考的是‘临场应变能力’,主办方给这次考试作出解释。”该知情人士称,此次招考对象仅限女性,参加考试的考生多是年轻貌美的姑娘,纵观整个考试过程,“简直就是一场‘选美比赛’,根本无法和严肃的事业单位招考联系起来”。

面试先于笔试成绩占总分八成

接到报料,记者随即登录乐安县政府网站查询,在该网站的公告公示栏下,乐安县人事局于7月14日发布的一则《乐安县接待服务中心、旅游资源开发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称:“根据工作需要,为提升乐安县对外整体形象和旅游资源开发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乐安县接待服务中心3名,旅游局旅游资源开发办公室3名。”

根据公告,报考者除须满足“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条件外,还必须是“女性,未婚,23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形态良好”。

最特别的是,公告的招聘程序显示,面试先于笔试。如知情人士所称,“面试内容包括言语表达、才艺展示、临场应变能力等”,单从公告来看,很难想像这些考试项目的指向竟然是喝酒、跳舞与乘车。

另外,考试的总分计算方式也很引人关注,“按面试成绩的80%与笔试成绩的20%之和计算总成绩”,也就是说,评分相对灵活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八成。

采访中,一些了解情况的人士称,考试程序和成绩的比重设置,给人留下了遐想空间。

(以上是8月19日《大江网》《新法制报》实习生张珊记者付薇采写的报道其中的一部分。)

 

笔者看过这篇新闻报道后,心里实在有些如刺哽喉的感觉。

按说,接待部门招聘女性职员,确实有工作需要的成分,她们做做讲解、陪陪参观,细心耐烦,服务周到,有男性不可比拟的优势。于是,如同招聘公告所述,要求“女性,未婚,23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形态良好”;强调“面试内容包括言语表达、才艺展示、临场应变能力等”都无可厚非。

但把面试内容直接指向喝酒、跳舞与乘车,就有点匪夷所思了。我们不是说,接待人员不能够陪宾客喝酒、跳舞、参观考察,正常的工作自然也会或多或少包括这些内容。问题是,突出要求这样的素质,就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此次招聘的不是一般的工作人员,而是“新三陪”人员:陪喝酒、陪跳舞、陪参观。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作为县级事业单位的接待服务中心,居然心安理得地以选秀选美的方式,招聘能喝会跳善陪的年轻女性工作人员,很是不妥。

首先,作为县级事业单位招聘,无论什么工作岗位人员,都应当以德才兼备的素质要求为最重要,不能仅仅以年轻貌美、体态良好、能喝善舞为基本条件,即使是特殊岗位,也依然需要把内在素质作为首要考量。而如今只占百分之二十的笔试成绩,很可能就选拔了一些花瓶式缺乏内秀的人上岗。这种招聘,显然让人怀疑其真正目的何在?

其次,作为县级旅游单位选人,理应对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熟练的旅游常识、较高的品德修养,辅以外在姣好的容貌条件,作为最为适合的理想人选,岂能对前者轻描淡写,对后者“浓墨重彩”?这种选人导向,会不会产生其他负面作用?在“美女也是生产力”的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下,基层事业单位难道也“近墨者黑”?不由得叫人平添几分担忧。

再次,作为县级基层服务单位,免不了接待来之全国各地的高朋贵友,盛情接待在所难免,但是否一定要派出青春靓丽的美眉参与,并陪同他们吃好玩好游好,才是唯一“热情好客”的标准?虽然,有些时候“接待是生产力”显现了其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把公关摆正如此重要的位置,似乎颇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味。尤其是上级领导来视察、检查工作,这些新招聘的人员,是否也会贴身做服务,导致某些新型的“腐败”?

最后,假设仅仅是为了工作需要,充实优秀的新鲜血液到第一线,这种做法也缺乏理智理性。依照国家与省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本次招聘的程序与内容“创新”太多,有失“合理”。至多可以把接待工作的特殊需求当做加试的内容,而不是主要条件,更不能作为唯一条件。

接待岗位招聘,千万莫变为“新三陪”人员选拔。倘若,假借招聘之名,做一些“功夫在诗外”的事情,将贻笑大方,丑名远播。在曾经出过“叫春”闹剧的红色土地上,真不希望再有丝毫不佳形象传播。

(笔者的看法,不一定正确,权当做是探讨,供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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