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河南新密东兴煤业公司主井发生火灾,25名矿工遇难。16日,面对新华社记者关于此事故的10余个问题,新密市安监局局长大多表示“不知道”。(3月19日人民网)
虽然3月19日,新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新密市安监局局长王瑞林职务。但作为一名分管安全的安监局长竟然一问十不知,如此素质,如此能力,怎么可以承担一个市的煤矿安全监督重任?
这样一个局长,组织上将其“拿下”,这当然是符合情理和责任追究规则的,但倘若对此事的处理到此为止,似乎既很难服众,对25名无辜的死难者和他们的家属很不公平,而且也根本无法有效遏制类似六证不全的煤矿非法开采,一再酿成人命案的悲剧发生。
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应该认真拷问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现行领导干部制度,是制度不完善,还是执行不力?是监督有缺失,还是管理不到位?是检查走过场,还是人浮于事、不做实在事?
按理说,安全问题这些年来,一再强调,三令五申,各级不可谓不重视,制度不可谓不严,那为什么事故频发、悲剧常有?我个人认为,不仅仅是安全管理自身的问题,应该追根问源,才能彻底铲除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环境与不作为官僚滋生的土壤,才能牢牢守住人命关天的安全闸门。
所以,我觉得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使用与监督,是重要关键。
首先,严格领导干部任命考察。选拔干部,任用领导,不单单是提拔一个人这样简单,需要认真考察任职者是否有真正的水平、素质、能力、办法胜任此项工作岗位的需要,才能做到量才适用、因岗选优。否则,再好的人才发挥不了作用,使不上力气,都是一句空话。没有旺盛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扎实的工作经验,踏实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是不可能干好安全监督工作的。所以选什么人,用什么人,需要仔细考量。
其二,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在岗在位,大多都是有职有权,但职位越高,权力越多,相应的责任也越大。为官一任,只能造福一方百姓。否则就不是好领导,不是称职好干部。因此,领导干部的不作为,不仅是个人的渎职,也是任用选拔其人的上级部门在用人环节的失察与失控。就事论事地处理当事人,找个“替罪羊”的方式,难以杜绝用人的轻率、察人的草率现象。
其三,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眼下,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大多缺乏严格规范与科学体系,常常是一级管一级,而正职大多无人监督,仅由上级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容易导致对部门主要领导缺乏监督力度广度深度。应该完善管理体制,改进监督方式。变单一的上级监督,为上下共同监督、内外一起监督;变每年一次的对上述职,为经常性的对上述职、同级考评、群众评议等多种方法并用。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为了领导而当官,为了上级而作秀的不求实绩现象。
其四,提高领导干部业务素质。总体看,大部分领导都是从基层一步步提拔起来的,有丰富工作阅历与宝贵工作经验,但事业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人员在变化,不能单凭教条管理,不能单用经验办事,否则会落伍、会误事。提高领导干部的业务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没有与时俱进的能力,就不可能取得科学发展的实效;没有当好领头雁的素质,就不可能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由此,我以为,“拿下”这个尸位素餐的安监局长并不难,难的是将来怎么样彻底堵住产生“一问十不知”干部再次出现的漏洞?难的是怎样建立及早发现、筛除我们队伍里还没有暴露的类似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管体制?切莫等到一场新的突如其来的灾难从天而降之后,又意外地将“一问十不知”式的其他局长给“曝”出来。这样的代价太沉重,这种意外的发现也太令人揪心。
杯具不能重演,不准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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