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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麒麟侵权案网游游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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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浪网 7月8日新闻,畅游公司针对麒麟网发起诉讼,指责麒麟网的主力网游《成吉思汗》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要求其停止运营该游戏。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虽然畅游已经声称掌握确凿证据可以证明《成吉思汗》侵犯《天龙八部》知识产权,我也没有看到这所谓的确凿证据,但我还是敢大胆的预测这对《成吉思汗》的正常运营不会产生什么重大影响,大家只需要复习一下泡泡堂与QQ堂的侵权纠纷判决书(http://www.linktocn.com/post/17.html),即可明白我为什么敢做此预测,除非麒麟公司的负责人或诉讼代理人一时思维短路。
不管中国的网游从业者们是否承认,至少中国的资深玩家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中国现有的所谓原创网游有多少个看不到另外一个游戏的影子?2005年,一位网游公司的老总告诉我,未来的几年内,网游公司的最好运营思路就是复制,看好哪个游戏成功,利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成本进行“研发”,即使最后的玩家在线人数只需要达到另一款游戏的十分之一,那你就赚了,他称这为“复制成功模式”,今天仔细想来,实在是佩服。还有一个例子,去见一位偏远地区游戏研发公司的老总,我惊奇的发现他在几年之前只是街头小贩,并且基本没有计算机的教育背景,问他为什么能做游戏的研发,他的回复非常简单:我有很多个现在很火的游戏的源代码。当然,在未亲自体验《成吉思汗》游戏之前,我没有权利对它作出任何评判,我希望是一款高品质的自主研发游戏。
为什么我敢判定《成吉思汗》游戏的正常运营不会受到影响?就中国目前的游戏研发现状及司法实践来看,要看到一款游戏因侵权无法运营尚需要继续等待很长的时间,当然,对于像私服一类的低技术含量的侵权案件除外。按照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法院在审理网络游戏侵权的时候,考虑是三个方面,一个是程序的复制(有时是狭义上的源代码复制),一个是文字作品的复制(包括故事情节的文字描述等等);还有一个是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的复制(图形及人物形象、音乐等等)。而在中国现有的敢称为“游戏研发”的过程,一般使用的是国外的开放性引擎,同时修改人物形象及音乐、情节等等。在此情形下,有几个游戏会构成侵权?除非这些“研发人员”没有任何的“业内规则”常识。即使我们退一步讲,其中的一些细节如图片、音乐等等被认定侵权,对其作出及时的相应修改也不会影响到游戏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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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乃娱乐之文化,虽感乱象,但此亦可更增娱乐之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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