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兩岸金融沒有特色的原因
(2012-02-17 09: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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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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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7 | 旺報
新內閣上任之後,提出「兩岸特色金融」規畫,希望以兩岸為焦點,為台灣金融業開創新商機。金管會與金控密集座談後,公布首波開放的三大目標,包括開放OBU投資大陸發行的有價證券、放寬融資擔保,及輔導建立兩岸網路金流平台。
在兩次「金控高峰會」後,新內閣的「兩岸特色金融」,不但看不出有什麼特色,還明顯欠缺與央行的協調。新內閣既然自許財經專業,在野黨又公開承認兩岸經濟是總統大選敗選主因,那麼執政團隊在兩岸金融上,應該更有政策性的建樹才對。
但是「兩岸特色金融」的首波三大目標,不過是事務性小事,如果這就是新內閣兩岸金融上「特色」,未免令人失望!
自2009年第三次江陳會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後,兩岸最重要的金融議題當然是貨幣清算機制。新內閣避談對貨幣清算的主張,當然讓人覺得沒有特色。
而其中真正的關鍵,不是行政院長陳(沖)不懂貨幣清算的重要性,而是因為內閣與央行在兩岸金融政策上,始終各吹各的調,沒有協調整合機制。不解決這個問題,新內閣的兩岸金融政策當然沒有特色!
依照台灣的金融法制架構,不論銀行、證券或是保險等各金融行業,只要涉及外匯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就是央行。所以兩岸間的金融業務,重要環節是由央行主管,不論是行政院或是金管會,都沒有主導權。因為這個緣故,貨幣清算需要由央行推動,而銀行OBU業務的開放,甚至陸銀如何來台灣參股,也都無法由行政院單獨決定。
2009年讓台灣投資人損失慘重的連動債,原先唯一的法源依據就是央行訂定的《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當連動債風暴發威時,央行廢止該項規定後就沒再表示意見,後續處理銀行過失與投資人損失的,卻是與核准連動債銷售無直接關係的金管會。
行政院既然已經喊出「兩岸特色金融」的主張,如果要避免淪為口號,必須先統一兩岸金融事權,政策才能有效貫徹。
倘若仍然依循現有的法制及行政架構,行政院與央行,誰也管不了誰,那麼當年連動債的問題,難保不會重演。所以,如果「兩岸特色金融」是玩真的,行政院必須要能全程主導,但是央行願意放手嗎?
美國在與各國進行金融交涉,向來由財政部長出馬,歷次與大陸談判匯率或與歐盟協商融資,常聽到美國財長包爾森或蓋特納的名號。美國聯準會主席伯南克,即使在金融海嘯與歐債危機期間為美國立了大功,基本上不碰國際金融業務。為了解決歐債危機,歐洲各國歷經多次協商,也都是由財政部長與會,因為央行總裁只負責國內金融業務。
央行在台灣金融體制內主管外匯業務,是因為早年外匯準備攸關貨幣政策,現在台灣已經在實質上成為發達國家,所以有必要仿效先進國家,讓內閣全權主導國際及兩岸業務和政策。如果馬總統在新的任期內,可以完成這樣重大的金融改造,那麼陳(沖)院長所一手主導的「兩岸特色金融」,才會真正發揮應有的特色! 更多兩岸相關訊息請見http://www.want-dai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