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所》兩岸重視法律援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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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1 | 江雅綺/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
大陸江西的「12348」法律援助諮詢專線平台,近日正式開通,日後江西市民如遇法律難題,可撥打該專線免費諮詢律師。北京市法律援助機構近日也將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專台,對於討工錢、工傷賠償的農民工不再審查經濟困難情況,一律給予法律援助;對於情況緊急、不及時處理可能引發群體性案件的,即便超過勞動仲裁時效和訴訟時效,也可先予法律援助,由受援人事後補交相關材料。以上種種服務,可說是大陸近5年來,大規模地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一環。
根據資料顯示,5年來,大陸各地方政府相關法援單位,共為困難群眾及特殊群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65萬件;提供法律諮詢2078萬人次,數目逐年成長。顯見社會對法律援助服務需求愈來愈高。
台灣在2004年施行《法律扶助法》,並由法界學者專家組成「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受司法院之監督,服務對象主要針對低收入者、重刑案件或是缺少辯護代理人之弱勢當事人,服務內容則包含法律諮詢、訴訟代理等。光2010年一年,人民申請法扶的案件有近10萬件,而法扶提供服務與處理的案件,則有近3萬件,以人口比例來說,台灣運用法律扶助的次數更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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