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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谜案之五:弘皙逆案之谜

(2013-07-01 08:57:26)
标签:

弘皙

曹雪芹

石头记

红楼梦

清宫谜案

文化

二、打草惊蛇出红墙

所谓“打草惊蛇”,见书于“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矢孤介杜绝宁国府”之后。著书人以评语方式,说明朝廷用“打草惊蛇法”,将“美女蛇”弘皙(宝钗为弘皙替身)“惊”出圆明园,迫使弘皙辞官。解读真故事,雍正帝被刺暴亡,因死在圆明园寝宫内,正如“死金丹独艳理亲丧”所述,朝廷将圆明园内上下人等都“锁”了等待处理。这就是书中所谓“禁管”。弘皙作为“过继皇子”身份,当时任首辅军机大臣,日夜忙于雍正寝宫附近的军机处值房。早在雍正十三年春,弘皙将怀孕待产的曹王妃接进圆明园附近军机大臣官邸居住(梨香院)。五月份曹王妃生下龙凤双子,八月二十一日为新生儿做“百岁儿”,刺客乘机劫持并杀死雍正,然后栽赃陷害弘皙王妃曹氏。书中所谓“宝玉禁管”,影射弘皙王妃曹氏在被朝廷禁管之列。

乾隆继位后,朝中局势混乱不堪。乾隆倚仗皇权在手,顺者昌,逆者亡,首先对曹家下手(甄家被抄),将弘皙王妃曹氏列为重点嫌疑对象进行审问。弘皙无意与乾隆争强,只得选择辞官,离开是非之地。雍正十三年底,弘皙悄然离开圆明园。这位曾得康熙、雍正两位天子“朕所钟爱”的皇位继承人,最终还是没能成为真龙天子,在两次与皇权失之交臂后,来到渤海边陲乐亭城。

有《乐亭县志》记载:经廷讲官礼部尚书兼《四库全书》馆总裁受业曹秀先撰墓表云:“呜呼!岂天为国生材不使竟其用耶,抑何夺其算若是之速耶?说者谓盛世明良如腹心之于手足。公自释褐,即蒙圣祖仁皇帝拔植清华,叠邀恩眷。恭遇世宗宪皇帝缵承大统,膺喉舌之司,受心膂之寄伏勤至死,义无所逃。一闻先帝大行,即于是年不禄,岂非先帝在天之灵,默然有所召而追随,扈从一如生时耶?”这是给谁写的墓表呢?怎么像给爱新觉罗.弘皙?

考究发觉,《乐亭县志》书中竟有许多内容,写作手法与《红楼梦》隐笔相仿。其中:所记士族大家李氏族人李兰,履历特似著书人弘皙更名改姓的幻身(见后文“乐亭李兰是弘皙替身”)。所记石臼坨丰富的文化底蕴,说明藏修地就是在这小岛上;大量人物传记、墓表,都在隐含弘皙历史;遗闻轶事,也去在影射故事真情。

《志》中记载李兰在雍正初年到京任高官。有大学士张廷玉撰李公墓表可证:“康熙六十一年冬,皇上初登大宝,群臣并进爵秩。既又及于其亲,若存若亡,咸被宠命。于前翰林院检讨李君兰得以其爵,推赠厥考文学公如其官。去赠公之卒十有八年矣。余时在掌院与李君朝夕禁近,因得悉赠公家世及其行事,所谓质行君子也。又八年,李君奉命总藩江南,以治行为天下最。于是,赠公之遗绪日益光显……”  

志中载李兰于雍正二年(甲辰)钦点江南副考官,召入养心殿面谕:“乡试为士子进身之始,尤以谨慎。尔等人品学问很好,朕知之最悉,故召尔等去。”认定李兰是否是弘皙幻身,若考证一下李兰任江南考官时的年龄,便会对其是皇室宗亲还是平常子弟有所认定。张廷玉表云康熙六十一年与李兰朝夕禁近,十八年后,李兰去世,卒年四十五岁。说明康熙六十一年时,李兰只有二十七岁。大家知道,张廷玉乃三代老臣,是雍正帝最得宠信的汉籍官员,李兰竟会与其朝夕相处于宫禁中?并且,若是汉臣,不足三十岁,便深得雍正帝宠信,派去江南招考人才。这可能吗?

然而,若将乐亭李兰看作是弘皙幻身,则所述皆顺理成章。因为弘皙在雍正初年被封多罗理郡王,官爵仅次于四大辅臣。弘皙出生于康熙三十三年,到六十一年恰好二十七岁,《志》中所记述的李兰恰巧与弘皙同龄。再看所谓十八年后的卒年,又恰是乾隆四年,也就是清史记载“弘皙逆案”发生之年。而这所谓的“卒年”,应该是弘皙诈死埋名。

弘皙隐退到乐亭城,因事先对“贾家二事”有所安排,虽无官爵,仍不失为豪门贵族。乾隆也没有对这位“皇兄”赶尽杀绝,弘皙儿子仍可世袭爵位。弘皙归乡后,开办私塾,教育族下子弟。可能因为弘皙门生众多,声望过高,招来许多士族官宦子弟前来投奔求学。同时,得知弘皙归乡,有许多官员子弟门生旧部往来看望。

三、鸳鸯宝剑欲出鞘

乾隆弑君杀父篡夺皇位,朝中宗室权贵就没有人提出质疑吗?当然有。而且还都是雍正朝宠臣,即清史记载所谓“弘皙逆案”追随者。弘皙真的谋逆了吗?正所谓“月窟翻银浪,霞城隐赤标”。更有“犯斗邀牛女,乘槎待帝孙”。前朝重臣准备拥立弘皙正大统之举,作者用两处重笔隐述详情。

首先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所谓葫芦案,即是乾隆弑君篡位刺杀雍正与宗室王族拥立弘皙为新君两大紧密相连的逆案。所谓葫芦僧,即是贾雨村原型真身弘皙。弘皙先是乱判乾隆弑君杀父篡夺皇位一案,明知乾隆继承皇位的传位密诏是雍正死前被迫所写,却没有站出来“闹事”,而是向乾隆俯首称臣。后来几家宗室王爷准备拥立弘皙,将乾隆赶下皇位,弘皙又瞻前顾后,没有“大丈夫相时而动”,又一次乱判了牵涉自身命运的“逆案”,结果是“不但不能报效朝廷,亦且自身不保”。

再就是“冷二郎一冷入空门”。所谓冷二郎柳湘莲,即是弘皙众多替身之一。柳湘莲将“吾家传代之宝”鸳鸯剑作为定情物,影射弘皙“随身收藏”康熙传国玉玺。乾隆弑君杀父篡夺皇位,但继位所用传位密诏却是雍正亲笔写下的。因此,弘皙要想正大统,只能追根溯源,证明康熙当年秘密立储的接班人是弘皙,进而证明雍正夺嫡继位是抢了弘皙的皇位。如此便牵涉“皇父”雍正不肖篡位。联想到雍正对弘皙恩宠有加,且有“一饭之恩死也知”之感慨,弘皙便没有了夺回皇位的勇气。所谓情小妹尤三姐,应是作者将康熙传国玉玺拟写成人。柳湘莲索回定情物,使得“情小妹耻情归地府”,即是弘皙终止了“谋逆”之举。

正所谓“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弘皙虽然最终没有谋逆,却也曾初漏端倪。正因如此,朝廷必有所风闻。再加上弘皙等一干人在雍正下葬泰陵时设路祭,声势浩大使得乾隆担忧,故参他“生性狡猾,善纂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等语。于是,龙颜大怒,乾隆四年诏弘皙进京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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