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义低处】75*
(2025-01-08 23:41:32)
75*
认识者朝向他者说出的过程中,如果执著于“法”、“我之说出”,执著于朝向他者的过程,或简单说执之于认识者“我”,进一步说执之于包括认识者自身在内的事物、事实、事件等及其在事件演绎中的过程性存在,而进行施诸于他者的活动,比如即便菩萨进行布施,如是则在布施者(无论一般意义的认识者,还是菩萨)“我”之中造成一种碍在,一道“见”的屏障,阻止布施者亦即认识者看见对象及对象之在,遮蔽的眼睛自然无所见。是经这里的“无所见”、“住无所见”不是否定对象及对象之在,譬如般若、非相之相等无法否定,因为这些词句即为抵达之境的表述,否则陷入循环否定句式的语言陷阱。不单是无相之相、住无所住的在,一切在尽如是。此“无所见”更像是对认识者本身所处的状态进行描述,布施的认识者为尘所蔽、为物所转不能看见一切本然的在,亦或说没能拥有般若智慧,无法见之至境。众生如此,菩萨如此,认识者角色下人皆如此。反之,明了认识主体同时作为布施者,不执著于形式之碍,如“布施”、“法”、“住”、“不住”、“见”、“无所见”等,不即不离一切法,不执著于一切双向、三向、多向所组成的概念组任一端,离相“不住之见”即为真见,无论见之后连接诸在,这样才能越过自我角色设限的碍在,从而见诸一切本然之相。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