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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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仪礼•士昏礼》记载,古代一套完整的婚姻礼节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种礼节,后世称之为“六礼”,其中,纳采、问名、纳吉、请期四个礼节均“用鴈”为礼物。《仪礼•士相见礼》还有“下大夫相见以鴈,饰之以布,维之以索,如执雉。”的文字记录。可见,在古代“鴈”是经常用到的见面礼。另,上面的“鴈”在一些版本里也写作“雁”。
《礼记•月令》: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张若虚《春江花月夜》: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这里的“雁”即是我们很熟悉的每年秋分后飞往南方,次年春分后北返的大雁。
“鴈”和“雁”。不同版本的文献资料,有的用“鴈”,有的却用“雁”,到底哪一个正确呢?对此,我们有必要从两字的源头来梳理一下。《金文编》《新金文编》未收录“鴈”和“雁”。《金文续编》收录了“雁”



五个字形。《象形字典》等认为来自于毛公鼎的
是“雁”字,但王辉《商周金文》释作“膺”,未有定论,姑且搁置不论。《金文续编》收录的是秦汉金文,虽然象形意味减少,但是从五个字形分析,“雁”起初当作“鴈”。外围的“广”当是“人”的变形,“鸟”左边的符号当是“丨”的变形。合起来表示迁徙时按人字形或一字型飞行的鸟。篆文异体字以“隹”代“鸟”,至此“鴈”分化出“雁”。为什么要分化呢?按人字形或一字型飞行迁徙的鸟种类太多,如豆雁、灰雁、斑头雁、天鹅等;不迁徙的家鹅是由野雁人工驯化而来,当然也归属于“鴈”。窃以为,分化后,“雁”专指按人字形或一字型飞翔迁徙的鸟,剩余的家鹅根据其鸣叫特点就造了个“鹅”字来表示。“鴈”和“雁”意义极度相近,故而通用;“雁”笔画较为简单,古籍多以“雁”代替“鴈”。至此可以这样说,在古籍中用“鴈”或“雁”都是正确的。
“雁”何以有“假的”之义呢?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作为古代见面礼的“鴈”到底指何物。从上文我们得知,一桩贵族婚事至少用到四只“鴈”,下大夫相见再用些,普通百姓再用一些,一个国家一年内的需求量会大的惊人。这么大的需求量,自然有众多的专业捕鴈人,可于史籍还未见记载。再者,“鴈”是候鸟,它们飞走后婚事怎么办?下大夫怎么互相拜访?鉴于此,窃以为古代作为见面礼的“鴈”不是“雁”而是“鹅”。这也正与《说文》之“鴈,鹅也”相吻合。宋徐铉等注《说文》“雁”:雁,知时鸟,大夫以为挚,昏礼用之。窃以为,古人用“雁”作为见面礼不仅仅是它“知时”,还在于它在婚姻上“从一而终”及“飞行有规则”。“雁”的这些行为特点契合贵族统治者的执政理念,这样,雁作为见面礼也就很正常了。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长时间、大范围的把真正的雁作为见面礼几乎是不可能的,以“鹅”代“雁”应该是婚礼及下大夫见面礼的真实状况,由此“鴈”或“雁”衍生出了“伪物”“伪造的”之义。这个意义最晚在战国末期已经生成,例如《韩非子•说林下》:齐伐鲁,索谗鼎。鲁以其鴈往。齐人曰:“鴈也。”鲁人曰:“真也。”
“鴈”的“伪物”“伪造的”之义来自于生活,为了凸显这个义项,后人在“鴈”的下边加“贝”新造“贗”专门指代这一义项。贝,宝物也。宝物被造假的几率最大,故加贝。由于鴈雁通用和笔画多少的原因,贗多写作赝。晋陆机《羽扇赋》:鸟不能别其是非,人莫敢分其真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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