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玉与秦钟算夜帐
——读《红楼梦》第十五回有感之二
晨得柳
可卿辞世已经七七之多了,不知其弟是否想念姐姐,就更不用提及宝玉和熙凤了。
当熙凤接受老尼之托时,宝玉与秦钟却在另一处逗趣。如书上之说:“谁想秦钟趁黑无人,来寻智能……”一自然段不超过五百五十字,便把青年男女之事奇巧描绘,并设下悬案。
看曹公在本段尾二句之说:“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账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从这两句乃至这段,鄙人可理解以下愚见:
一、曹公真的“未曾记得”吗?是的。因为之一是,人家的夜晚之事,作者怎能那样去深入生活呢!因为之二是,如果作者真的曾记得清楚,那就让读者感悟一下,是否作者也就亲身经历清楚了?这就是我对我所提的第一个问题的解答。
二、曹公为什么说“此系疑案,不敢篡创”?作者是不愿意篡创,并不是不敢。这里有二,一是“篡创”违背自己写此书的初衷——反对“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污秽臭,荼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二是既然是真的,你男性的读者自己去想,自己曾经做过那事没有。如真的做过,细情就不用作者描述赘言了。
三、曹公真的不知宝玉与秦钟算何账目吗?其实是知道的。不细讲的原因也就是不愿意把两男生“之好”大写成什么“男风”之类的夸张。猜其曹公理解大部男孩子互好,在一起睡觉时偶碰并不奇怪。
四、“未曾记得”、“不敢纂创”是使此段成为本回中“作料”之用。点到为止,略写手法。
谢谢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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